中新經緯 12 月 15 日電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顯示,近日,深圳中升雷克薩斯汽車有限公司因對其商品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違反反不正當競争法,被罰款 50 萬元。
來源: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深市監處罰〔2022〕稽 285 号顯示,違法行為類型為:不正當競争行為;處罰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争法 ( 2019 修正 ) / 第四章法律責任 / 第二十條 / 第 1 款經營者違反本法第八條規定對其商品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或者通過組織虛假交易等方式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的,由監督檢查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
工商信息顯示,深圳中升雷克薩斯汽車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3 年 12 月,注冊資本 3000 萬港元,經營範圍含品牌汽車【雷克薩斯 ( LEXUS ) 品牌進口汽車】銷售、汽車整車維修及相關的技術咨詢等。 ( 中新經緯 APP )
作者:董湘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