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 2 月 10 日電 " 中國人民銀行武漢分行 " 微信公衆号日前發文稱,近期,國家發改委發布《失信行為糾正後的信用信息修複管理辦法 ( 試行 ) 》 ( 簡稱《辦法》 ) ,一些自媒體錯誤解讀,在網絡上傳播 " 征信可以修複了,2023 年 5 月 1 日起執行 "" 隻要結清逾期欠款,就能立即修複征信 " 等不實信息。
人民銀行武漢分行相關負責人表示:網傳信息不實。本次出台的新規,修複的對象是失信信息而不是個人征信信息," 信用信息修複 " 不等于 " 征信修複 "。
《辦法》修複的是什麼信用?
《辦法》第四條規定,所稱的失信信息是指全國公共信用信息基礎目錄和地方公共信用信息補充目錄中所列的對信用主體信用狀況具有負面影響的信息,包括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信息、行政處罰信息和其他失信信息。
人民銀行武漢分行相關負責人表示,人民銀行征信系統出具的征信報告主要歸集金融信貸信息。征信不良信息主要是未及時還款 ( 逾期 ) 、未履行擔保責任等信息記錄,不屬于《辦法》第四條規定的失信信息範疇。
征信領域不存在 " 征信修複 " 一說
如果有信用卡或貸款逾期、未履行擔保責任等情形,就會産生征信不良信息記錄。《征信業管理條例》第十六條規定," 征信機構對個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為或事件終止之日起為 5 年;超過 5 年的,應當予以删除 "。
《征信業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 信息主體認為征信機構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錯誤、遺漏的,有權向征信機構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異議,要求更正 "。
征信異議實質是 " 糾錯 ",即對于錯誤或遺漏的信息數據進行更正或補充,而不是發生 " 失信行為 " 之後的 " 信用修複 ",征信領域不存在 " 征信修複 " 一說。
謹防 " 征信修複 " 詐騙
無論是征信機構還是商業銀行等信息提供者,都不能修改、删除征信報告上正确的征信信息,正确無誤的征信不良信息是不會删除或更改的。
如果信用報告上已有客觀、真實的征信不良信息,應盡早終止不良行為,保持良好信用記錄。例如,出現貸款逾期後應及時還清逾期欠款,後續注意按時還款,避免再次出現逾期。
社會上所謂的 " 征信修複 ",實質是不法機構和人員利用公衆不了解征信和删除征信不良記錄的心理,故意混淆征信異議的概念,通過誤導、欺騙的手段達到其非法牟利的目的。如果寄希望于所謂的 " 征信修複 ",不僅不能删除無誤的征信不良信息記錄,還可能會上當受騙遭受經濟損失,甚至涉嫌違法。
此外,文章提醒凡是聲稱可以幫忙 " 征信修複 "" 征信洗白 " 的都是詐騙,不聽不信不上當。 ( 中新财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