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甲骨堂 Author 甲風
1930 年代中期,國民黨軍中央軍在德國軍事顧問建議下,開始整編強化所屬部隊。
到全面抗戰爆發前,基本完成了 20 個師級部隊的編制調整和武器強化,這些師也被民間稱爲是 " 德械師 "。
不過并不是佩戴德式鋼盔就算 " 德械師 ",隻能說這個稱謂有些形式化了。
因爲當時整頓這 20 個師的時候,國府并無足夠資源爲其購置全套的德式武器,實質上是在現有裝備基礎上的強化調整。
比如原先各師的步槍、機槍口徑和型号都不統一,現在以師爲單位将步槍統一成某種型号,機槍也統一成某種型号。
這樣的話無論是從作戰角度考慮,還是從裝備保障的角度看,都是合理的。
爲何強調是以各師爲單位呢?
因爲做不到這 20 個師全部都是用一種步槍或者機槍,就這麽簡單。
以步槍來說,即有德造步槍、鞏造九八式步槍、中正式步槍、漢陽造步槍等幾種;以輕機槍來說,則有捷克式機槍、比造勃朗甯、法造哈奇開斯等。
當然,硬要說國府連些輕機槍都買不起那也不至于;實際上無論是比造勃朗甯也好,還是法造哈奇開斯也罷,都是 1930 年代初國府采購的性能不錯的機槍。
尤其當時的兵工署還一度将哈奇開斯列爲制式武器選項,隻不過後來因爲仿造捷克式機槍已有基礎,所以才鋪開換裝捷克式。
但在 1935 年的時間節點,國民黨中央軍已經外購了上千挺哈奇開斯;而且這些槍的采購使用時間并不長,直接将這些槍棄之不用或者換裝旁系部隊,它又覺得很可惜。
所以在當時調整各師編制裝備的時候,就以當時各部的裝備實況,确定了幾個調整師全部換裝法國造的哈奇開斯。
這些師的番号分别是:
A:中央軍第 6 師,換裝前本師原有 40 挺哈奇開斯,尚需調撥 284 挺;
B:中央軍第 9 師,換裝前本師原有 275 挺哈奇開斯,尚需調撥 49 挺;
C:西北軍第 27 師,換裝前本師原有 2 挺哈奇開斯,尚需調撥 322 挺;
D:中央軍第 89 師,換裝前本師原有 204 挺哈奇開斯,尚需調撥 120 挺。
這裏面有幾個問題,需要再詳細聊聊。
首先,各師原有的機槍數和需要調撥數之和爲 324 挺,這是調整師的編制所定的。
當時調整師的基本編制就是每個步兵班配 1 挺輕機槍,每個步兵連配 9 挺輕機槍,每個步兵團配 81 挺輕機槍;每個步兵師配 324 挺輕機槍。
這樣的話上述 4 個師全部換裝完成,需要大約 1300 挺輕機槍,這顯然不是一個小數字。
而從上述 4 個師的情況來看,第 9 師和第 89 師原本裝備的機槍主要就是哈奇開斯,其餘兩個師裝備較少,尤其第 27 師隻有 2 挺哈奇開斯,幾乎所有的機槍都得調撥。
那剩餘缺口的幾百挺機槍,又如何而來呢?
因爲 20 個調整師是分爲兩批,第一批調整 10 個師的時候,就換裝下來了原有部隊裝備的哈奇開斯。
所以在換裝第二批調整師時,就把這些哈奇開斯劃撥到了上述 4 個師中,以完成裝備的編制需要。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上述的 4 個師裏有一個并非中央軍的單位——第 27 師。
這個師雖然是西北軍部隊,但卻是中原大戰後就投靠老蔣的孫連仲部。
因爲孫連仲比較聽老蔣的命令,所以第 27 師實際跟中央軍旁系無異,再加上兩批調整師各塞進來一個雜牌師,索性就給第 27 師了。
所以在全面抗戰前調整好的 20 個師裏,有上面的 4 個師用的可是清一色的法國造機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