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聯社 12 月 23 日訊(記者 史思同)"9.9 元保心安,核酸陽性立賠 "。12 月 7 日,鐘女士在看到美團推出了一款名為 " 新冠抗疫保 " 的防疫保險,聲稱核酸陽性立即賠償。考慮到防疫政策已有放松迹象,鐘女士果斷購買了該保險産品。但就在她買完後不到 5 分鐘的時間裡,這款産品就被緊急下架了。
實際上,就在疫情管控逐步放開的這段時間,市面上能夠保障新冠肺炎确診責任的保險産品全都紛紛下架或是直接顯示售罄,目前再難尋到此類 " 确診即可申請賠付 " 的保險産品。
而感染新冠疫情人數激增也帶來大量理賠,極大的拉高了保險公司的賠付率,同時有關新冠險理賠難的投訴糾紛也層出不窮,各類奇葩拒賠理由頻出。
據了解,近年來,與此類似的多款暢銷險種都難逃高賠付、高投訴、緊急下架的窘境,上一款有着相同經曆的網紅 " 隔離險 " 更是讓保險公司叫苦不叠。
對此,獨立國際策略研究員陳佳認為,新冠保險作為一類新型保險,其樣本數據基礎和運維成熟度總有天然弱勢,這就需要頂層設計、行業監管、龍頭企業和廣大消費者齊心協力,才能盡可能弱化外部不确定性和内部信息不對稱給産行業高質量發展帶來的挑戰。
" 新冠險 " 緊急下架,确診責任難保
"9 塊 9 也不貴,而且确診就能賠,我看了一下就果斷入手了。" 據鐘女士介紹,這款防疫險是由大地保險承保,保障内容為新冠抗疫保障金(含無症狀)1500 元,保障期限 3 個自然月。
但買完後不久鐘女士發現,就在短短幾分鐘的時間,這款産品居然被下架了。" 我買完沒到 5 分鐘,那個活動頁面就點不開了,本來也推給了同事的,結果他們很多都沒買到。"
而成功買到這款防疫險的鐘女士覺得自己還算幸運的," 真沒想到馬上就用上了。我是 14 号确診的,17 号理賠款就到賬了,也算是讓患病的郁悶心情得到一絲安慰。"
财聯社記者查閱部分保險公司的官方平台及支付寶、水滴保、微信、美團等多個有售保險的平台發現,目前市場上在售的保險産品中已難見此類 " 确診即賠 " 的新冠保險的蹤迹。而此前市場銷售的包括水滴保的新冠防疫險、華泰保險的新冠疫情保障險、紫金保險的新冠疫情險、太平财險暢無憂等多款涵蓋新冠肺炎确診責任的保險産品,也都難逃下架命運。
" 現在市面上的新冠保險非常稀缺,我們這涵蓋新冠肺炎責任的保險産品隻有一款重疾險,但馬上也沒有了。" 據泰康在線的一位保險代理人介紹,該公司在售的人保壽險一款名為 "i 無憂重大疾病保險 ( 互聯網專屬 ) " 的重疾險産品在保障内容中免費擴展了新冠肺炎保障,并且包含确診責任。
該産品詳情顯示,新冠肺炎擴展責任沒有等待期,被保險人确診普通型新冠肺炎,适用輕症疾病保險金責任,賠付 30% 基本保額;确診重型或危重型的,适用重大疾病保險金責任,賠付 100%-150% 基本保額。不過值得一提的是,該産品擴展的新冠肺炎保障責任的有效期僅到今年 12 月 31 日就結束了。
而類似含有新冠肺炎擴展責任的保險産品,如友邦保險全佑、如意系列等疾病保險産品,對新冠肺炎的保障有效期普遍都是到 12 月 31 日,并且多數産品對于新冠肺炎僅保障确診重型或危重型的情況。
保險公司 " 賠穿 "?新冠肺炎進入普通保險
" 之前是有好多這種針對新冠肺炎的防疫險産品,現在都沒有了。現在防疫都已經放開了,滿大街都是‘小陽人’,再‘确診就賠’的話保險公司都得賠死了。" 水滴保某客服人員告訴财聯社記者,目前該平台已經不再銷售主要面向新冠肺炎的保險,而包含新冠肺炎保障責任的産品也基本都是針對重症和危重症,不達到重症以上的程度就無法理賠。
該客服表示,雖然不再有新冠險,但新冠肺炎已經被列入正常的甲乙類傳染病,正常的百萬醫療和門急診醫療保險都可以能夠報銷新冠肺炎的住院醫療費用或者單獨門急診醫療費用。
" 現在變異後的新冠毒株的緻病力和毒性已經大幅降低,疫情管控放開後,可能每個人都要感染一遍,這對保險公來說已經沒有可保性了。" 有險企人士指出,随着新冠病毒的變異,以及疫情管控措施逐步放開,當下的實際情況顯然和前期産品設計時的風控相差甚遠,全國各地大面積感染,保險機構面臨着較大的賠付壓力,也不得不盡快下架相關産品。
他認為,從防疫常态化看,疫情相關的風險還會持續存在一段時間,但新冠險作為特殊時期的創新産品已經完成了它的時代使命,尤其是保障新冠肺炎确診責任的産品,已經沒有存在的必要了。
然而,随着各地感染新冠肺炎的人數迅速增加,保險公司們紛紛下架或停售自家新冠防疫産品的背後,相關的投訴糾紛卻一直在持續。
黑貓投訴平台顯示,截至 12 月 21 日,搜索關鍵詞 " 新冠險 " 的相關投訴達 2081 條。财聯社記者翻閱搜索結果發現,此類投訴總結下來無外乎是,消費者曾經購買了保險公司推出的新冠肺炎相關的防疫險,然而在确診感染新冠肺炎後,卻被所投保的保險公司以各種理由拒賠,或是要求各種證明材料提高理賠難度,甚至還有相關人員 " 失聯 " 避賠。
對此,上海國瓴律師事務所保險法律師黃丹指出,對于此前已經承保的保險合同,保險公司不能單方面取消,更不能随意拒保或是提高理賠難度。她建議,若遇到此類情況,投保人可以通過民事訴訟或向銀保監會投訴等方式保障自身權益。
" 對于确診條件、理賠材料、保險條款相關内容解讀不一緻等因素,是導緻新冠險引發理賠糾紛的重點。" 據行業人士分析,新冠險相關投訴量居高不下,一方面是因為在宣傳營銷時,部分保險銷售人員往往着重推銷産品的優勢好處,對免賠條款理賠條件則輕描淡寫,容易造成銷售誤導;另一方面,含有新冠肺炎責任的保險産品都是依據當時的防疫政策、診療方案及其他相關規定而設計的,随着病毒的變異及相關政策的變化,使得保險條款中的部分定義難以明确,也導緻了保險合同的賠付條件可能無法滿足,理賠産生争議。
多款新冠 " 網紅 " 險種退市引深思
" 今年以來已有多款曾經的爆款險種下架,這是值得從業者,尤其是險種設計者認真研究,加以改進的。"
獨立國際策略研究員陳佳認為,作為一類新型保險,其樣本數據基礎和運維成熟度總有天然弱勢,這就需要頂層設計、行業監管、龍頭企業和廣大消費者齊心協力,才能盡可能弱化外部不确定性和内部信息不對稱給行業高質量發展帶來的挑戰。
實際上,除了以上防疫險以外,此前暢銷的新冠隔離險的境遇也同樣如出一轍。據了解,彼時 3、4 月份,國内疫情出現多地爆發,部分城市出現大面積居家隔離、集中隔離的情況,隔離險相關理賠報案蜂擁而至,保險公司面臨巨大的賠付壓力,紛紛下架相關險種,并且理賠方面同樣出現了大量的投訴糾紛。
" 前期此類産品參保率相對不足,導緻後期市場格局向價格戰發展,湧現出多款低保費高保額産品在市場上同質化競争,從而留下很多隐患。"
陳佳指出,低保費高保額,再結合線上投保方式的便利性,讓很多消費者在未認真研究的情況下就盲目投保。而細究則會發現,部分産品的 " 約束條件 " 非常多且苛刻,例如通常不會保障無症狀感染者、必須在指定醫院治療等。" 實際上這就超出了價格戰的範疇,進入到廣義的消費者權益保護範疇了,這也是監管層強力指導各險企審慎經營此類産品的核心原因。"
面對新冠保險頻繁出現高賠付、高投訴,最終尴尬離場的情況,業内普遍認為,這對保險公司來說是值得反思的。
" 一是保險公司在産品的設計、定價時應更審慎推進。二是合規,無論是産品宣傳材料還是營銷人員在展業過程中,都應明确告知消費者,避免誇大或模糊用詞,避免保險機構與消費者間因認知差異産生理賠糾紛。" 前述行業人士指出。
此外,據陳佳分析,從産品設計角度來看來說,此類産品面世時間較短,數據基礎分析相比成熟保險産品偏弱,即使擁有極強的精算産品設計能力也會因樣本數據不足而産生設計創新瓶頸。
他認為,險企前期開發的産品對應的概率環境已經随着時間和政策發生了重大變化,此刻絕大部分舊産品設計和營銷能力都很難做到與時俱進;隻有少部分非常領先的産品設計險企有加大産品營銷力度的空間,其他企業都需要重新調整産品設計的數據庫和策略模型。
" 成熟的險企不僅需要保持對疫情防控形勢的高度敏感性,更要有強烈的前瞻性才有可能在數據樣本不足、核心指标變化較大的情況下突破産品創新的瓶頸,杜絕逆向選擇造成的全民福利損失。" 陳佳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