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2 日,南昌一彩票店售出中得 2.2 億元大獎的彩票,引發網友關注。該彩民在南昌市福彩站點共購買了 49250 注号碼相同的快樂 8 遊戲 " 選七 " 玩法的彩票。當晚,他所購彩票均中得快樂 8" 選七中七 " 獎項,單注獎金 4475 元,總獎金達 2 億多元。
開獎公告。圖源:中國福彩網
一個号碼投注近 5 萬倍,還中了億元大獎已經夠吸睛,而更神奇的是,大獎由于觸發風險控制,這位彩民還不用繳一分錢的稅。這也是中國彩票曆史上,第一位中億元獎金而無需繳稅的彩民。
對此,白岩松表示,相關單位的回應并沒有立刻消除大家的不解。公益有關的彩票買賣前提就是公信力,既然相關的回應沒有消除大家的不解,那就需要更進一步的回應,并且需要第三方進行嚴謹調查,給公衆一個有說服力的交代。這件事應成爲彩票業建立公信力的機會。
圖片來源:視頻截圖
概率微小,中獎金額巨大,這件事不免引起了大家的質疑。是否有幕後操作?得獎者爲何一次購入 5 萬注?
此前,江西省福彩中心宣傳部工作人員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曾表示,該彩票遊戲不存在内幕,也不能透露中獎者的具體身份。
據現代快報報道,12 月 7 日,記者緻電江西省民政廳,一名工作人員回應稱,針對此事他們已經展開調查了。" 我們目前還在讨論中,領導也在跟進。" 該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屆時是否會發布通報,自己并不清楚。
7 日上午,中國福彩服務熱線電話客服表示," 購買 5 萬注中獎 2.2 億元的行爲,沒有内幕,您放心。" 同時客服還向記者證實,此次中 2.2 億元巨獎的爲一個人。
另據現代快報," 選七中七 " 大獎獎金平時固定 10000 元,啓動限賠規則後,當晚單注實際獎金爲 4475 元。有報道稱,對于這種因風險控制單注彩票獎金降低至 10000 元以下的情形,領獎人在領取 2.2 億餘元的總獎金時将無需繳稅。獎票是領獎人兌獎的唯一有效憑證。也有媒體稱,該彩民将會成爲中國彩民曆史上第一位中得過億元獎金,且不用繳一分錢稅款的彩民。而 " 花 10 萬買彩中 2.2 億 " 不用繳稅,也引起了網友的熱議。
12 月 8 日,現代快報記者就此緻電江西省稅務局納稅服務熱線,一名工作人員回應稱,該中獎彩民是否需要納稅,目前還存在争議。
南昌市東湖區民德路勝利路步行街口的彩票店。圖片來源:每經記者 于垚峰 攝
該工作人員表示,江西彩民 " 花 10 萬買彩中 2.2 億 " 事件發酵後,有些納稅人對中獎者是否需要繳稅存有疑慮,因爲稅法隻規定到了 " 一次 "。" 至于這個‘一次’收入,是指中獎的(總)收入,還是一注的中獎收入,确實還沒有相應的規定。"
她接着表示,該彩民 2.2 億的中獎金額是否需要繳稅,确實争議比較大,目前,江西稅務部門還沒有給出一個具體的答複。
據第一财經,中國政法大學财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表示,個稅法實施條例明确,個人中獎、中彩等收入屬于偶然所得,适用 20% 稅率。但由于彩票收入除了支付獎金外,大部分是投入到公益事業發展,因此國家鼓勵彩票事業發展,給予了一次性中獎收入不超過 1 萬元暫免個稅優惠政策。
" 上述江西中獎彩民是在一個站點一次性購買号碼一樣的同一種彩票,這是個人主觀意思明确的一次性投資行爲,因此獲得的一次性中獎總收入 2.2 億多元,而這顯然超過稅收優惠的一次性收入 1 萬元上限,因此需要繳納 20% 個稅。不能将一次性中獎收入等同于一注彩票收入。" 施正文說。
中南财經政法大學财政稅務學院教授田彬彬表示,一個人同一時間購買同一種彩票獲得的總收入,原理上來說算是一筆收入,應該要按一次性收入 2.2 億多元來納稅。
根據網友們的疑問,有媒體梳理了三大疑點,希望能夠得到關注并回應。
一、能否回應福彩獎金池已經虧空的猜測?
目前,網上流傳一種說法,稱 " 彩票池子裏的資金被挪用了 ",并稱此次中獎隻是 " 爲了這盤醋,包了頓餃子 "。這種說法是否屬實,江西省福彩中心是否對此有所回應?
二、能否公布中獎人之前的購買記錄及守号票号?
針對該期彩票是否存在 " 内幕消息 " 的質疑,北京中銀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楊保全表示,此類小概率事件在現行規定中很難找到明确的适用性辦法,建議參照證券市場認定内幕交易時的一些規則,調查交易行爲是否有明顯異常,比如平時的交易金額、交易習慣與此次操作是否不同,都可以作爲重要的參考。
三、能否提請第三方權威機構介入調查?
針對江西省民政廳的調查回應,有網友表示了擔心,稱 " 自己查自己 " 恐怕難以查出實情。該網友建議,應該讓紀委和公安等第三方權威機構介入調查。持此論調的網友并不在少數。關于此次中獎,網友有 " 内幕 " 及挪用獎池獎金造成虧空傳言,矛頭直指福彩部門,所以讓其主管部門進行調查,很難擺脫客觀公正的質疑,未必能平息輿論的猜測。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央視新聞、現代快報、第一财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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