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聯社 12 月 18 日訊(記者 封其娟)繼母公司歌斐資産被監管二度處罰後,蕪湖歌斐也再次收到了地方監管局的罰單,而這一幕在 2018 年大緻上演過。
安徽省證監局 12 月 15 日披露了一份私募罰單,決定對蕪湖歌斐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且在決定書下發當日起 30 日内向該局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據公告,在從事私募基金業務活動中,蕪湖歌斐存在 4 類違規行爲:部分産品年度報告披露的投資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未向投資者披露特殊目的載體相關的投資架構并揭示相關風險;未按照合同約定的形式向投資者進行信息披露;管理、運用私募基金财産進行可轉債投資時未恪盡職守、充分履行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義務的情形。
早在 5 年前,安徽省證監局已向蕪湖歌斐下發了首份罰單。這一份罰單,也是當年諾亞财富旗下子公司半年内三度遭遇監管采取行政處罰,其中包括了江蘇證監局對歌斐資産的首度處罰。就在今年 8 月,哥斐資産也收到了來自該局的再度處罰。
除上述違規行爲外,蕪湖歌斐還被中基協紅字提示,存在關聯機構數量超過 5 家、注冊地與辦公地不在同一轄區、存在逾期未清算基金、存在長期處于清算狀态基金這 4 類情形。登記信息顯示,蕪湖歌斐注冊地位于安徽省蕪湖市鏡湖區,辦公地點位于上海市闵行區,與歌斐資産登記的辦公地址相同。
據天眼查,蕪湖歌斐全資入股的房地産公司成爲被執行人。經統計,蕪湖歌斐旗下有達 40 餘家公司被簡易注銷;另外還有 16 家及 9 家有限合夥公司分别存在注銷備案信息和清算信息。
旗下多家公司被注銷、清算
蕪湖歌斐由諾亞财富旗下歌斐資産全資控股,成立于 2010 年 10 月,2014 年 4 月完成登記,注冊及實繳資本爲 2000 萬元,是一家私募股權、創投基金,管理規模超 100 億元。
據天眼查披露,蕪湖歌斐此前投資的昆明市西苑房地産開發經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西苑房地産公司)曾因未按時履行法律義務而被法院強制執行,立案日期爲今年 7 月 13 日。截至目前,西苑房地産公司仍顯示爲蕪湖歌斐全資控股。
雲南城投負債 57.46 億元一事曾備受市場關注,償債路上," 老朋友 " 歌斐資産在 2014 年參與雲南城投定增後,通過蕪湖歌斐再度伸出援手。
2015 年 4 月,蕪湖歌斐與雲南城投全資子公司雲南紅河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下稱 " 紅河地産 ")及雲南城投控股股東雲南省城投集團簽訂受托管理協議,對西苑房地産公司進行全權受托管理,該公司系西苑項目的運作主體。
協議顯示,蕪湖歌斐以 6.3 億元的價格受讓西苑房地産公司 100% 股權。在取得該項目公司股權後,代表所發起設立一支或數支私募投資基金,以委托受托銀行發放委托貸款的形式向項目公司提供股東借款 3.7 億元,投資期 3 年。
另外,西苑項目清算時需向蕪湖歌斐清算返還其全部股權投資款,即 6.3 億元;在蕪湖歌斐收回全部項目投資款及資金成本退出後,西苑項目清算投資淨收益則全部作爲受托管理費報酬支付給紅河地産。
業内有觀點指出,這是項目公司的變相融資。雲南城投換了一種方式,試圖盤活項目,避免造成呆壞賬。
據天眼查,包括蕪湖歌斐全資控股以及分别與上海鵬欣房地産公司、上海歌斐夏禮投資中心(有限合夥)(以下簡稱:上海歌斐夏禮)出資設立的多達 40 餘家公司被簡易注銷;同時,主要由蕪湖歌斐與上海歌斐夏禮出資設立的 16 家及 9 家有限合夥公司,分别存在注銷備案信息和清算信息。
天眼查還顯示,蕪湖歌斐逸舟投資中心(有限合夥)、蕪湖歌斐時維投資中心(有限合夥)、蕪湖歌斐嘉銘投資中心(有限合夥)、蕪湖歌斐春和投資中心(有限合夥),均已由蕪湖市鏡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完成簡易注銷,注銷公告時間爲今年的 11 月 3 日至 11 月 22 日。
經查,這 4 家有限合夥公司股東均由歌斐資産和上海歌斐夏禮共同出資。
歌斐又被監管罰了
早在 2018 年 11 月 13 日,安徽省證監局便已披露了對蕪湖歌斐采取的行政處罰。因存在信息披露不規範,防範利益沖突機制不完善的情況,該局決定對蕪湖歌斐采取監管談話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要求公司主要負責人于 2018 年 9 月 28 日上午 10 時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到該局接受監管談話。
而安徽證監局下發的這一份罰單已是諾亞财富旗下子公司半年内,第三次遭遇監管采取行政處罰。
2018 年 5 月,香港證監會官網發文稱,諾亞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諾亞香港)因銷售及分銷投資産品方面的内部系統和監控缺失,遭譴責及罰款 500 萬港元。公告指出,諾亞香港尤其沒有遵守與認識客戶、産品盡職審查、合适性評估、提供予客戶的資料,以及銷售方面的監督及監控措施等有關的各項監管規定。
時隔 2 個月,江蘇證監局向歌斐資産發布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并指出了該私募機構于 2016 年 3 月成立歌斐創世優選一号、二号投資基金。在管理前述基金過程中,歌斐資産明知基金受讓的基礎資産系遼甯輝山乳業集團 ( 沈陽 ) 有限公司對輝山乳業 ( 中國 )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輝山中國)的借款債權,卻在基金合同中披露爲應收賬款債權,未履行誠實信用義務。
另外,歌斐資産還未履行謹慎勤勉義務:一是基金合同關于産品風險的揭示前後不一緻;二是未對盡職調查中收集的輝山中國合并會計報表相關數據進行仔細審閱,未發現報表中部分數據勾稽關系的明顯錯誤;三是未對盡職調查報告中的相關公司股權結構圖進行仔細審閱,未發現圖中輝山集團的股權結構與實際不符。
到了今年 8 月,江蘇證監局再度處罰歌斐資産。據公告,歌斐資産在管理 2 隻并購基金的過程中,發送的 2020 年年度報告、2021 年半年度報告、2021 年年度報告、2022 年半年度報告中 , 向基金投資者披露的基金部分底層項目情況與實際情況不符。
值得一提的是,由 " 承興案 " 引發的歌斐資産與京東之間的隔空 " 互怼 ",在 11 月末至 12 月初上演。無論是非如何定論,需要注意的是,在承興系案之外,諾亞财富曾多次陷入金融暴雷事件,另投資者蒙受較多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