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新聞熱點組
12 月 9 日,武漢市民劉烨(化名)向《正在新聞》反映,12 月 8 日晚,他駕車行駛在江夏大道時,與一輛蘿蔔快跑無人駕駛汽車發生剮蹭。
劉烨告訴《正在新聞》,事故發生在 12 月 8 日下午 5 點 20 分左右,行駛路段爲江夏大道,當時正處于晚高峰時期,車流量較大。
行車記錄儀顯示,劉烨車輛正常直行,位于其車輛右側的蘿蔔快跑突然向左轉向,導緻兩車發生剮蹭。視頻中,劉烨車輛右側有多處明顯劃痕。
劉烨表示,蘿蔔快跑工作人員趕到現場後,調取後台視頻,蘿蔔快跑左轉向是因爲它的右側有一輛電瓶車,系統啓動緊急避讓模式,故撞上劉烨的車輛。
劉烨稱,事發當時他與蘿蔔快跑工作人員進行了和解。
因事故發生時是下班高峰期,劉烨表示,“我當時趕時間,兒女親家要見面呢!又想着車子也不值什麽錢,就簽了個字,留了姓名、電話、身份證号碼,那邊就直接給我支付寶轉了 500 塊錢。”
12 月 9 日,劉烨前往修理廠發現,車輛損失高達 2600 元,遠遠高于蘿蔔快跑賠付的 500 元。随即,劉烨再次向蘿蔔快跑工作人員反映,但未得到回應。“他們态度比較強硬,不願意賠償。”
12 月 9 日下午,劉烨向《正在新聞》提供蘿蔔快跑方事故處理人士電話,對方稱,劉烨的情況已向公司反映,公司目前還未給他答複;事件後續和劉烨的訴求,需要劉烨與官方客服聯系。
《正在新聞》就此事撥打蘿蔔快跑客服熱線,客服表示,暫未接到相關消息,已經進行記錄,會有相關工作人員進行核實。
江夏區交巡警大隊城關中隊告訴《正在新聞》,事故雙方私下和解後,交警無法介入處理,目前隻能由劉烨與蘿蔔快跑方進行協商。
事實上,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交通事故“私了”後,當事人請求公安機關處理,公安機關在對當事人進行批評教育後,應當立案進行處理,盡量收集證據,盡可能準确認定事故責任。
如果因當事人沒有及時報案,使交通事故無法認定,當事雙方有可能負同等責任或某方全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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