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極 · 目新聞報道,近日,一名短視頻博主發視頻稱,其開車在銀昆高速陝西漢中段行駛,被高速交警設卡引導進入留壩服務區,現場開具超速罰單。該博主稱,自己對超速被罰沒有異議,但在交警高速公路上設卡查超速,涉嫌濫用職權。12 月 12 日,漢中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隊工作人員回應稱,正在調查處理此事。
高速超速存在安全隐患,交警依規将車輛引導至服務區進行查處,從執法過程看,沒有什麽問題。然而,就“設卡攔截”這一做法而言,其合理性存在瑕疵。
車輛被引導進入服務區(視頻截圖)
該博主提到,當時高速主線被錐形筒臨時封閉,所有車輛被引導進入服務區,雖沒有直接違法攔停,但行了攔停之實。并且,視頻中顯示的罰單日期爲 2024 年 12 月 5 日。12 日,該博主稱事發後未查到超速違法記錄,測定超速的依據也沒弄清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九條規定,任何單位、個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攔截檢查行駛的車輛,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依法執行緊急公務除外。查超速顯然算不上執行緊急公務,因而不加區分地強制降速确有不妥。如此,既影響交通流暢,又存在危險性,與“安全第一”的要求不相符,所以不應成爲一種常态。
對于交警“濫用職權”“逐利執法”等質疑,需進一步調查審查相關執法行爲的合法性,明确違法證據是否充分、法律适用是否恰當。博主視頻中,有現場人員稱這是上級的安排,如果車主有異議可以向相關部門反映。此事,究竟是個例還是慣例,究竟是對規定理解不充分還是有意打“擦邊球”,仍需打上一個問号。事關公共利益,阻斷部門或個人利用執法謀取私利的渠道、抑制執法人員的逐利沖動乃應有之義。
目前,不少省份已就規範高速超速違法行爲查處作出調整,例如,非必要不進行移動測速、小車高速超速 10% 以下不罰等,進一步優化高速公路出行體驗。嚴格執法和人性化執法并不沖突,歸根結底,都是爲了滿足公衆期待,守護公共利益。
無論如何,交通執法合規合法,才能回歸維護交通安全的純粹目的。(正觀評論員 韓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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