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月 16 日,證監會網站一口氣披露 3 則警示函,警示對象分别爲中金公司(601995.SH)、國泰君安(601211.SH)以及東興證券(601198.SH)。
據了解,三家券商處罰的原因均源自泰禾集團債務違約問題。從警示函來看,中金公司、國泰君安和東興證券均涉及 " 未對發行人未披露相關重大債務逾期及訴訟事項保持必要關注 "。
不同的違規行爲方面,中金公司另涉及 " 未在年度受托管理事務報告中披露相關重大事項 ";國泰君安則涉及 " 未及時召集持有人會議 ";而東興證券還涉及 " 未定期跟蹤及披露募集資金專戶運作情況等情形 "。
钛媒體 APP 了解到,泰禾集團目前存續公司債券金額爲 69.16 億元,均已經違約。前述三家券商均各自擔任兩隻債券的受托管理人,其中東興證券擔任 "H6 泰禾 02""H6 泰禾 03" 的受托管理人,國泰君安擔任 "H7 泰禾 01""H7 泰禾 02" 受托管理人,中金公司擔任 "H8 泰禾 01""H8 泰禾 02" 受托管理人。
2020 年 7 月,泰禾集團公告稱,債券 "18 泰禾 01"15.5 億元本息将無法按期兌付。公告稱,由于公司自身債務規模龐大、融資成本高企、債務集中到付等問題使得公司短期流動性出現困難,公司将無法按期完成公司債券 "18 泰禾 01" 本期利息及回售本金的兌付。"18 泰禾 01" 應于 2020 年 8 月 3 日支付 2019-2020 年度利息及回售本金,利息金額爲 1.275 億元,應支付回售本金金額爲 14.27 億元,合計爲 15.55 億元。
債務違規後,泰禾的債務境況逐漸嚴峻。2023 年一季度财報顯示,泰禾集團擁有總資産 2155.87 億元,總負債 2077.65 億元。其中,短期借款爲 49.77 億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動負債爲 632.76 億元,而在手現金僅爲 15.4 億元,遠不能覆蓋短期債務。
截至 2023 年 4 月 28 日,泰禾已到期未歸還借款本金爲 582.03 億元。公司對外擔保中實質性逾期債務對應的擔保餘額爲 54.16 億元。因違約債務增加、股價下跌,在債務困境中掙紮了兩年多的泰禾集團于 2023 年 8 月 4 日摘牌,被深交所終止上市。
而自泰禾集團債券違約之後,也引發了一系列的銀行貸款和非标貸款逾期、重大債務訴訟、資産被查封凍結以及債務重組等事項。事關債權人的利益,需要受托管理人及時對相關信息進行披露,保證債權人的利益,但上述券商卻未及時履行職責。
钛媒體 APP 了解到,2023 年以來,監管強度和處罰頻率明顯有所提升。據不完全統計,2023 年全年,中國證監會、各地證監局以及上交所、深交所累計對 86 家券商下發共計 295 張罰單或監管警示。
其中,中信證券及其旗下營業部以 14 張罰單或監管警示成爲 2023 年被點名最多的券商。國泰君安證券、安信證券、财通證券、西南證券、華寶證券共 6 家券商被點名 5 — 7 次,違規事項包含合規風控問題、經紀業務違規及公司個人違規等。
此外,此次被警示的東興證券在 2023 年因合規問題也多次遭到監管點名。2023 年 3 月 31 日,東興證券發布公告,東興證券在執行澤達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科創闆上市項目中,涉嫌保薦、承銷及持續督導等業務未勤勉盡責,被證監會立案調查。同年 11 月 29 日,東興證券又因作爲債券 "22 蘭旅 02""22 蘭旅 03" 的受托管理人,未按照債券受托管理協議的約定履職盡責監督發行人募集資金的使用情況,被甘肅證監局出具警示函。
而進入 2024 年以來,監管的力度進一步提升。1 月以來,監管針對券商投行業務開出 15 張罰單。僅 1 月 12 日,證監會就一口氣公布了 6 份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對中信證券、中德證券、萬和證券 3 家證券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對 6 名保薦代表人采取監管談話措施。從處罰原因來看,涉及對承銷保薦項目情況核查不充分、保薦項目 " 業績變臉 "、擅自修改招股書等多項問題。
對此,上海星秀律師事務所律師郭強表示,監管加大對中介機構的處罰力度是全面注冊制下強監管嚴監管的必然要求,有利于減少上市公司證券虛假陳述的發生。加大對中介機構處罰力度,也是增強市場信心的重要舉措之一。(本文首發钛媒體 APP,作者 | 于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