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院回家
就到那個電梯門口的時候
人就暈倒了
送到醫院就說不行了 "
整容手術後意外死亡
柳女士家住廣西壯族自治區貴港市的農村,家裏有一雙活潑可愛的兒女。2020 年 12 月 9 日上午,在南甯市某綜合門診部咨詢整容手術的相關事宜後,柳女士決定貸款 4 萬多元接受多項整容手術。
當天下午,柳女士就接受了雙眼皮和隆鼻手術。接着第二天中午,她又接受了抽取大腿部脂肪填充在臉部和胸部的手術。然而第三天出院時,柳女士走到電梯口突然就暈倒了。
門診部進行急救沒有效果後撥打了 120,由南甯市城和醫院派出救護車将柳女士送往南甯市第二人民醫院搶救,當天下午五點多宣告柳女士死亡。聽到柳女士死亡的消息,她的丈夫感到悲痛萬分,當時就報了警。
被告不服判決,提起上訴
因爲這家門診部屬于醫療機構,警方通知南甯市江南區衛生監督所一同前往調查。
經查,該門診部所屬的綜合門診有限公司案發的 4 個月前通過了審批并增設了醫療美容科。同時,給柳女士手術的兩名醫生也是在事發前幾天完成了備案,被允許執業。柳女士整容手術的抽脂量也并未超過醫療标準。
事發後,衛生監督所組織雙方進行調解,但因雙方對賠償數額的差距過大,并沒有能達成一緻。柳女士的家屬将做整容手術的綜合門診有限公司起訴到了廣西壯族自治區南甯市江南區人民法院,要求賠償總額約 118 萬元。
2021 年 1 月 13 日,原告方柳女士的家屬委托鑒定中心進行了屍檢,出具的鑒定意見爲柳女士符合抽脂術後肺動脈栓塞導緻急性呼吸循環衰竭而死亡。
但被告綜合門診有限公司提出,柳女士應對整形可能導緻的後果承擔預判義務,僅憑這份鑒定意見,并不能說明自己的診療行爲有過錯及過錯大小,自己不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随後,法官委托鑒定機構對于整容手術的過錯大小進行鑒定,而多家鑒定機構都提出要綜合門診有限公司提供門診部的診療規範。對此,門診部卻遲遲拿不出來。
2021 年 5 月,法院作出判決,綜合門診有限公司對柳女士的死亡負全部賠償責任,共賠償柳女士的丈夫及孩子 100 餘萬元。
判決後,該綜合門診有限公司向廣西壯族自治區南甯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法院将此案發回重審。
重審判決賠償 59 萬餘元
2023 年 6 月,案件重審時,被告綜合門診有限公司要求追加參加搶救的兩家醫院作爲共同被告參加訴訟。兩家參與搶救的醫院方都對柳女士的手術提出了諸多質疑。第一,頻繁持續手術加劇了血栓形成的風險;第二,門診部沒有麻醉科,不能實施二級手術。
然而,綜合門診有限公司則提出現有行業規定并不明确,因此自己一方沒有過錯。對此,原告方認爲,柳女士是做了整容手術後才死亡的,綜合門診有限公司需要爲此負責。
法院委托鑒定機構對綜合門診有限公司的診療行爲是否存在過錯、過錯大小,以及過錯與死亡結果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系進行了鑒定。鑒定的結論是,診療機構在進行診療的過程中沒有對患者進行靜脈血栓栓塞症的風險評估,認爲診療行爲存在一定的過錯,與患者的死亡存在因果關系,參與度爲同等原因。鑒定機構也對另兩家醫院參與搶救的行爲進行認定,認爲兩家醫院無責任。
2023 年 8 月,廣西壯族自治區南甯市江南區人民法院重審判決綜合門診有限公司應賠償柳女士的親屬 59 萬多元。
普法時間
Q1:
很多人可能有一些認知上的誤區,比如說把門診部當醫院,如果醫生建議這個能做,他就覺得沒有風險,可以做。您覺得造成這些認知誤區的原因是什麽呢?
A1:
我覺得在于醫療機構有一些不真實的陳述,醫生可能會把手術描述成常做的手術,沒有多大風險。甚至把像吸脂手術容易發生的肺栓塞這種并發症弱化,可能都沒有提,隻是在簽字的文書裏有一些記載。一旦簽字,日後發生肺栓塞,醫院拿出白紙黑字說,是病人自己選擇做手術,所以雙方就會産生很大的争執。門診部也屬于廣義的醫療機構,但并不是醫院。實際上的醫院是一、二、三級醫院,是被衛健部門評過級的。門診部診療能力,特别是搶救能力是非常弱的。就像本案一樣,大家都覺得吸脂手術好像很簡單,就是把多餘脂肪拿出來,實際一旦這個脂肪粒進入血管,通過循環系統栓塞在肺動脈上,最終會導緻死亡。
Q2:
法院委托專業機構做了兩份司法鑒定書,您能解讀一下這兩份司法鑒定書嗎?
A2:
第一份認定的是柳女士的死因是什麽,而第二份認定的是診療行爲對死因的參與度。鑒定結論是百分之五十,也就是認爲她自身有一定的原因,比如她的體質因素等導緻了死因的最終形成。後期賠償計算時會把參與度乘到裏面作爲系數。
Q3:
醫美行業發展特别迅速,但良莠不齊,作爲愛美之人如何能更好地保護自己,避免出現這樣的糾紛呢?
A3:
減肥更應該提倡的是管住嘴、邁開腿的健康減肥方式,這種外科的方式是不應該提倡的。今後衛健部門應該讓醫療機構針對一些容易産生糾紛的手術做到術前談話、全程錄音錄像,客觀描述手術的性質,這樣糾紛才會真正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