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在哪裏上班?做什麽工作呀 "" 公安局 "。高幹子弟?正式民警?一個月升職?原來出門在外身份都是自己給的!
近日,泸州市江陽區公安分局大山坪派出所接到群衆舉報,稱有人在江陽轄區内一男子冒充警察,到處招搖撞騙。
接到舉報後,民警立即展開調查,并在一家火鍋店内将正在吃火鍋的犯罪嫌疑人牟某抓獲。
據嫌疑人牟某供述,他一直有個警察夢,再加上覺得警察收入低,冒充警察談戀愛,女朋友肯定不好意思讓他買單,于是在網上下單了警服及配套标識,開啓了警察 " 詐騙 " 之路。
今年 8 月起,牟某便跟身邊的人說,自己的母親是省公安廳的高級官員,于是給他在江陽區找了個正式民警的工作,當然,如果他們有什麽需要幫忙的,隻要錢到位,都沒有問題。
爲讓自己顯得更加神通廣大,一個月後他火速将一杠一的警銜換成一杠二,并聲稱自己已經升職,權限更大 ……
在這 4 個月裏,牟某還以警察身份欺騙他人感情,先後與 3 名女子确立了男女朋友關系,而這幾名受害者,直到真正的民警找到她們,才恍然大悟,發現被騙。
目前,犯罪嫌疑人牟某因涉嫌招搖撞騙罪已被江陽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普法課堂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條
【招搖撞騙罪】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撞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搖撞騙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來源:平安泸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