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60 多歲的李女士(化名)爲了“贖回”之前投資的 60 多萬元,準備通過網約車運送 23 萬元現金到幾十公裏外時,鄭州二七分局反詐大隊接到預警,當即趕往現場攔下了車輛。
面對民警的到來,李女士十分抗拒,一直認爲隻要将錢送走,之前“投資”的錢都能收回來,所以不願意配合。民警急到拍欄杆大吼,“那是 23 萬,不是 23 塊。”
後來民警才了解到,李女士之前已經通過各種方法分批向騙子轉了 60 多萬作爲投資,這 23 萬是所謂的“贖回費”,經過民警的耐心勸導,李女士終于意識到自己被騙,避免了更大的損失,目前案件也在進一步調查中。
綜合 @大參考、網友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