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人民日報客戶端
8 月 20 日晚,在國内有關部門、我駐泰國使館和泰國執法部門的大力協助下,公安部 " 獵狐行動 " 工作組将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的特大經濟犯罪嫌疑人張某某從泰國成功引渡回國。此案系 1999 年中泰引渡條約生效後,中國從泰國引渡的首名經濟犯罪嫌疑人。
據了解,自 2012 年以來,以犯罪嫌疑人張某某爲首的 MBI 集團通過發行虛拟數字貨币的方式,要求參加者繳納 700 元至 24.5 萬元人民币不等的費用獲得平台會員資格,以高額返利爲誘餌,以發展會員數量、投入資金數量作爲計酬方式或者返利依據,實施網絡傳銷違法犯罪活動。該集團共發展會員一千餘萬人次,涉案資金超一千億元人民币。
2020 年 11 月,重慶市公安局依法對張某某立案偵查;2021 年 3 月,國際刑警組織中國國家中心局對其發布紅色通報。2022 年 7 月 21 日,泰國警方抓獲張某某。随後,中方依據雙邊引渡條約向泰方提出引渡請求。今年 5 月 21 日,泰國上訴法院終審裁決将張某某引渡中國,8 月 14 日,泰國政府作出行政決定,支持法院上述終審裁決。
公安部 " 獵狐行動 " 辦公室有關負責人表示,張某某的成功引渡,顯示了中國政府維護公民權益、捍衛法律尊嚴的堅定決心和意志,是中泰執法司法合作的重大成果,對鞏固深化中泰兩國執法司法合作具有裏程碑式的意義,也将對今後中國和其他國家引渡合作起到積極示範作用。(人民日報客戶端 張天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