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 6 月,紀某自行進入蘇州一棟正在裝修的别墅,結果不慎摔入地下室受傷,住院治療花費十多萬元。出院後,他将物業和房主告上法庭,要求賠償治療費、誤工費等共計 16 萬餘元。涉事房主稱,蘇州吳江區人民法院近期正在組織三方調解。
日前,房主張先生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紀某未經允許進入自己别墅,責任應該自己承擔。而且自家新房還沒入住就發生事故,給自己帶來了長期的心理陰影。
張先生告訴記者,别墅裝修時他并不在小區,事發時是下午 5 點左右,不在物業規定的裝修時間内,工人已經離開。裝修期間别墅小院的大門沒有上鎖,但小院有院牆、綠植圍擋,是明顯的私人空間。紀某私自進入小院後,從地下室的通風天井處掉入地下一層,之後自行從地下室出來進入小區車庫。
張先生認爲,對方作爲一名無關人員未經允許進入自己家中摔傷,自己不應該承擔任何責任,“我新買的别墅還沒住就見血,心裏一直有陰影。”張先生還稱,自己今年生意不順,“我還想找他賠錢呢。”
12 月 11 日,小區物業一位項目經理樊女士告訴記者,紀某的朋友是小區租戶,其以探訪親友名義進入小區。監控顯示當天下午 5 點左右,紀某在小區散步進入了張先生的别墅。由于保護隐私,小區監控不能拍到業主院内,紀某進入後發生了什麽物業并不清楚。後來的監控顯示,紀某從地下室過道走了出來。
樊女士表示,此後紀某曾多次到物業索要房主張先生的電話,物業以私人索要業主電話不合規矩一直拒絕提供,表示可以通過合法程序獲取。近期,物業才收到了對方起訴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