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月 17 日下午,深圳市住建局官網接連發了 4 份與保障性住房相關的征求意見文件。《深圳市共有産權住房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提到,為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完善本市住房保障體系,深圳将推出共有産權住房。
《征求意見稿》對共有産權定義作出了明确解釋," 共有産權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主要采用市場化方式建設籌集,限定套型面積、銷售價格、使用和處分權利等,面向符合條件的居民供應,實行政府與購房人按份共有産權的住房。"
對于大衆較為關心的售價,該辦法提到,共有産權住房按照土地出讓時市場參考價格的 50% 左右确定,購房者需持有的産權份額原則上不低于 50%,其餘部分為政府産權份額。
1 月 17 日下午,廣東省城鄉規劃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宇嘉通過微信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深圳拟推共有産權住房,本質上也是在完善保障房體系,讓中低收入群體能夠降低購房成本,對深圳樓市長期影響還是比較大的。深圳之前也推出了安居房、人才房等,整體還是比較受市場歡迎的,因為降低購房成本的效果顯著。預計将對深圳短期樓市帶來一定沖擊。
深圳共有産權房一共有兩種面積類型的房源,3 人以下家庭或者單身居民配售的是建築面積為 65 平方米左右的房源;4 人以上家庭配售的是建築面積為 85 平方米左右的房源。
推出共有産權住房後,同樣采用輪候申請程序。辦法中提到," 申請人已組建家庭的,應當以家庭為單位提出輪候和認購共有産權住房的申請;未組建家庭的,需年滿 35 歲以個人名義提出輪候和認購共有産權住房的申請。"
此外,通過 " 輪候庫 " 的深圳共有産權住房申請者,還需滿足 " 連續 5 年未轉讓過本市住房 "" 具備本市戶籍 "" 累計繳納 5 年以上社保 "" 未享受過購房優惠 " 等條件。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雖說共有産權房價格僅為市場價的 5 成,但對于流轉有較多限制要求。《征求意見稿》表示,共有産權房将采用封閉流轉模式,簽訂購房合同日起滿 5 年才能轉讓,且隻能将所持産權份額轉讓給符合條件的對象。
在李宇嘉看來,深圳對共有産權住房設置封閉流轉的模式,跟之前北京的做法相類似,整體執行預計也會較為嚴格。" 我個人建議,在共有産權房滿 5 年後,除了可以轉讓外,也可以申購政府的 50% 産權,變成為完全産權,并可以上市交易。"
" 既然是共有産權房,還會涉及一個增值收益的問題,如果産生了增值收益,我覺得同樣也是應該跟政府共享,這樣才能激勵更多人去購買。事實上此前深圳人才房申購時,有部分房源沒那麼受歡迎,主要也是對上市條件有所擔心。"
每日經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