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環球網報道,韓聯社報道稱,據韓國中央應急處置本部(下稱 " 本部 ")24 日消息,本月早些時候因 " 逃避 " 防疫隔離被捕的中國籍旅客被驅逐出境,并被限制入韓 1 年。
報道稱,涉事中國籍旅客 A 某本月 3 日乘機從中國飛抵韓國仁川國際機場,因入境後的新冠核酸檢測結果呈陽性需要進行隔離,在等待入住隔離酒店時 " 潛逃 " 并前往首爾市區,期間與妻子一同入住市區一家酒店并外出,于兩天後的 5 日在首爾市區被捕。
報道說,韓國政府當時稱,将依據法律和原則嚴懲,但 A 某未受到任何法律處罰,隻被驅逐出境。本部就此表示,A 某因涉嫌違反傳染病預防及管理相關法律而接受了警方調查,後被送檢,但到法院開庭審理還需一個月以上的時間。因為 A 某的情況并不滿足适用逮捕措施的條件,所以韓國出入境方面做出無需另行審判即可采取的 " 強制驅逐處分 "。
據羊城晚報此前 1 月 12 日消息,在韓聯社的報道中,涉事中國遊客被稱為 A 某,現年 41 歲。A 某本月 3 日乘機從中國飛抵仁川國際機場第一航站樓,因入境後的新冠核酸檢測結果呈陽性需要進行隔離,其妻子落地檢結果呈陰性。他于當晚 10 時 4 分許乘坐大巴抵達位于仁川市中區永宗島的隔離酒店,後在等待入住時潛逃。他在步行至距離酒店 300 米處的大型超市後,乘坐出租車前往在首爾中區提前預訂好的一家酒店,并與妻子一同入住兩天。
韓國中央應急處置本部 4 日表示,A 某被以現行犯身份被通緝。5 日中午,韓國警方逮捕了躲在一家酒店房間裡的 A 某,并計劃于 10 日對其進行調查,後因 A 某堅持要在律師在場的情況下接受調查而被推遲至 11 日。
據警方介紹,A 某在調查中表示,由于其日常服用的驚恐障礙治療藥物被妻子帶走。因此,之前離開隔離點是為了去取藥,并無潛逃之意。據報道,A 某曾嘗試在一家藥店購買抗抑郁藥,但因沒有處方未能買到,接着又去别處買了一件毛衣。
報道稱,A 某從 2018 年至 2019 年往返韓中兩國 5 次,在首爾江南的一整形外科接受整容手術,此次以脫發治療和購物為目的訪韓。
韓國防疫部門近期針對自華入境人員采取限制性措施。韓聯社稱,1 月 2 日起自華入境的所有人員必須在抵達仁川機場後接受新冠核酸檢測,檢測結果呈陽性者須在臨時隔離設施進行為期 7 天的隔離。韓國駐華外交機構限時停發赴韓短期簽證。
中國駐韓國大使館 1 月 10 日發布關于暫停簽發韓國公民赴華短期簽證的通知,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就暫停簽發韓公民赴華短期簽證表示,我們再次呼籲相關國家從事實出發,科學适度制定防疫措施,不應借機搞政治操弄,不應有歧視性做法,不應影響國家間正常的人員交往和交流合作。
編輯 |王月龍 蓋源源
校對 |王可然
封面圖片來源:央視新聞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自環球網、羊城晚報
每日經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