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21 日,内蒙古滿洲裏市 2 歲多女童小甜(化名)疑遭生父及女友虐待緻死案,在内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
庭審在當天下午 3 時左右結束,當庭宣布擇日宣判。
整個庭審過程超過 5 小時,在最後階段,女童生母李婷婷情緒激動,下跪請求法官對兩名被告嚴處。兩名被告則在最後陳述階段,表示願意認罪認罰,并雙雙請求法庭判處自己死刑。
對此,記者從李婷婷及李婷婷的母親李女士、進入庭審現場的市民處,均獲得了證實。
素材來源:李達森
當晚,李婷婷再次向潮新聞記者确認庭審過程中的一些細節時,她告訴記者,有些虐待孩子的行爲,她也是第一次聽到,比如 " 孩子被吊起來打 "、" 嘴裏被塞上襪子 " 等等。
" 我聽到這些細節後,我頭疼心口疼,腦子都是嗡嗡的。"李婷婷表示,庭審中,田某龍和文某某的辯護律師,以虐待罪爲兩人辯護,并稱兩人的行爲是 " 教育過當 ",這在她和母親看來是不能接受的。
李婷婷表示,2023 年 2 月,小甜的生父田某龍突然回河北邢台強行帶走孩子,還把此前居住的房子搬空了,從此她就與田某龍失去了聯系。之後,李婷婷一直想盡辦法找孩子,還去聯系了田某龍的父母,但對方表示自己也無法聯系到田某龍。李婷婷的母親李女士也說,田某龍的父親要麽不接電話,要麽接聽電話後要求李婷婷不要再找了。
李婷婷與田某龍的 " 失聯 " 狀态,一直延續到 2023 年 12 月 21 日——那天,李婷婷被警方告知,未滿三周歲的女兒小甜已經死亡。
" 我接到消息後就趕去了内蒙古,在殡儀館裏見到了孩子,她身上都是傷。"回憶起當時,李婷婷哭着說,見到小甜遺體的那一刻,她就 " 癱了 ",都不知道爲什麽會這樣。
2024 年 1 月 17 日,李婷婷拿到了當地公安部門出具的司法鑒定報告,小甜系在全身多發性軟組織挫傷的基礎上,因胸部受到鈍性外力作用,造成右心房破裂,導緻心包積血、急性心髒壓塞而死亡。
原來小甜在被田某龍帶走後,長期遭受到田某龍及其女友文某某的打罵、凍餓、不讓睡覺、捆綁等方式虐待。甚至,在虐待行爲中,田某龍和文某某還存在拍攝錄像的情況。" 孩子遭受虐待的經曆,我也是這次開庭才知道的。" 李婷婷說。
小甜生活照片 圖源:受訪者
8 月 16 日,潮新聞記者聯系到了田某龍的父親,對方并沒有否認孩子被虐待的事情。同時表示自己作爲爺爺,是最愛孩子的,他也不允許任何人傷害孩子," 孩子受傷,我們是一點都不知道。" 但田某龍的父親又指出,李婷婷在婚後去滿洲裏生活過一年左右,自己也沒有向李婷婷隐瞞孩子所在地," 沒出事之前是(李婷婷)不要孩子,她說她養不起,也不要。" 對此,李婷婷予以了否認。
李婷婷(左)和母親李女士(右)。素材來源:李達森
李婷婷的母親李女士說,孩子去世後,無論是田家還是文家,都沒有人來道歉或者協商。李婷婷也告訴潮新聞記者,田某龍的父母除了讓她删除社交媒體的發聲以外,再未聯系過她。
2024 年 7 月 15 日,李婷婷收到了内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該院以故意傷害罪和虐待罪爲案由,對田某龍及女友文某某提起訴訟。
8 月 21 日,此案在内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後,備受輿論關注。
滿洲裏市公安局鑒定意見通知書 圖源:受訪者
李婷婷在接受采訪時,一直哭個不停。她表示一定要爲孩子讨回公道,讓田某龍與文某某受到法律最嚴厲的制裁," 我的訴求是判處田某龍及文某某極刑(死刑)。"
事情發生後李婷婷一直精神不濟,每天晚上睡不着覺,大把大把吃安眠藥,說話經常颠三倒四。有時候買一堆糖和果凍,然後說,媽媽,孩子想吃果凍和糖了。李女士表示,等到案件完結,未來的日子裏,希望女兒能盡快走出陰霾。
新聞 +
虐待罪是指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經常以打罵、捆綁、凍餓、限制自由、淩辱人格、不給治病或者強迫作過度勞動等方法,從肉體上和精神上進行摧殘迫害,情節惡劣的行爲。《刑法》第二百六十條規定,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緻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若行爲人出于追求被害人肉體和精神上的痛苦,長期或者多次實施虐待行爲,逐漸造成被害人身體損害,過失導緻被害人重傷的,應當以虐待罪定罪處罰。如果行爲人在長期虐待期間,如果其中某一次或幾次暴力行爲的暴力程度較強,直接造成被害人重傷,主觀上具有希望或者放任損害被害人身體健康故意的,則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與虐待罪進行并罰。
如果行爲人在故意傷害的過程中使用各種手段虐待, 導緻他人死亡, 這将被視爲故意傷害緻人死亡罪。 根據《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的規定, 對于以特别殘忍手段緻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或者死亡的, 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這進一步證實了虐待罪故意傷害緻人死亡可以判死刑的法律條款。
潮新聞 記者 于瓅 李沐子
責任編輯:袁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