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11 日,廣西南甯市江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官網發布《情況通報》,公布侯某某投訴南甯市第二人民醫院(西院)食堂 " 銷售馊米飯 " 事件調查結果。通報稱,江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抽樣送檢了食堂倉庫内的大米,檢測機構于 9 月 12 日出具檢驗報告,檢驗結論爲符合相關食品安全标準。
據紅星新聞,今年 9 月 10 日,有博主在社交平台發布視頻反映,廣西南甯市第二人民醫院食堂疑似售賣 " 馊掉了 " 的變質米飯。9 月 11 日,南甯市第二人民醫院工作人員回應稱,南甯市市場監管部門工作人員已将米飯樣本拿去檢測,正在等待檢測結果。
近日,該博主再次于社交平台發布信息反映,自己因此前投訴醫院售賣變質米飯一事,接到了訴訟請求爲 " 道歉十天、下架視頻、賠償 8960 元 " 的民事起訴狀。
12 月 9 日,紅星新聞記者聯系到發布視頻的博主,該博主向紅星新聞記者确認,目前南甯市江南區市監部門還沒有給其關于 " 變質米飯 " 投訴的答複,但是廣西新生活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及南甯市江南區人民醫院以 " 侵犯名譽權 " 爲由起訴該博主并要求八千餘元賠償。該博主發布的民事起訴狀信息顯示,8960 元賠償分别爲給原告一(廣西新生活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的經濟損失 5000 元與給原告二(南甯市江南區人民醫院)的經濟損失 3960 元,均系維權費用。
潇湘晨報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