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題:我國信息通信服務持續提升
整治 APP 廣告 " 亂跳轉 " 有了新标準
" 手機 APP 開屏廣告,‘搖一搖’就‘亂跳轉’ "" 走着路打開軟件,手機不小心晃一下就自動跳轉 "…… 如今,APP" 搖一搖 " 功能日益普遍,增強了使用的便捷性,但部分應用出現 " 亂跳轉 " 現象,給用戶帶來了困擾。
近期,在工信部指導下,中國信通院、電信終端産業協會聯合多家行業重點企業制定并發布實施相關标準,以規範 " 亂跳轉 " 問題,切實保護用戶合法權益。
" ‘亂跳轉’現象引起用戶投訴,主要存在 3 方面問題。" 中國信通院總工程師魏然表示,一是未向用戶明示,即 APP 信息窗口未向用戶明示觸發後将發生跳轉或打開第三方 APP 的動作,或明示動作與實際行為不符;二是靈敏度過高,即 APP 信息窗口設置的交互動作參數靈敏度過高,在用戶非主動意願情況下即發生跳轉第三方頁面的行為;三是欺騙誤導用戶,即 APP 信息窗口跳轉後,在用戶不知情的情況下,自動為用戶下載安裝 APP 等。
" 通過信息窗口推送廣告是 APP 的主流商業模式之一。" 魏然分析,由于開屏廣告曝光度高、營銷效果好,部分 APP 便無視用戶合法權益,通過提高加速計、陀螺儀等傳感器的靈敏度,提高跳轉第三方頁面的概率,從而增加廣告收益," 這類行為變相強迫用戶進入廣告頁、下載 APP,侵犯了用戶的知情權、選擇權。"
此次标準制定修訂提出多方面參考指标要求,以更好治理規範 " 亂跳轉 " 行為。一是強化明示告知義務。指出應向用戶清晰明示要執行或觸發的交互動作及結果預期。二是細化參數設置參值。提出将 " 搖一搖 " 動作的設備加速度設置為不小于 15 米每平方秒,轉動角度不小于 35 度,操作時間不少于 3 秒等一系列參考數值,确保 APP 在走路、乘車、拾起放下終端設備等日常生活場景中,信息窗口不會出現誤觸發而跳轉的情況。三是保障用戶選擇權。明确未經用戶主動選擇同意,不得強迫下載、安裝、打開 APP,不得使用欺騙誤導用戶的圖片、文字和鍊接進行頁面跳轉或使用第三方 APP。
規範 APP" 搖一搖 "" 亂跳轉 " 問題,是近年來我國持續提升信息通信服務的縮影。聚焦影響用戶服務感知的關鍵環節,自 2019 年以來,工信部持續推進 APP 侵害用戶權益專項整治,開展信息通信服務感知提升行動,督促企業依法合規經營,加強個人信息保護,提升客服服務能力,形成服務提質和感知提升的良性互動。
下一步,工信部将進一步聚焦用戶反映強烈、社會關注度高的問題,綜合運用制度建設、監督檢查、技術支撐、行業自律等手段,強化 " 全流程、全鍊條、全主體 " 治理,全力提高移動互聯網應用服務感知,為用戶營造良好的信息消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