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12 月 12 日,廣西壯族自治區南甯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全國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原副主任,陝西省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韓勇受賄一案。
南甯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1993 年至 2023 年,被告人韓勇利用擔任吉林省松原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吉林省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吉林省紀委副書記,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常委、組織部部長、副書記,陝西省政協黨組書記、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爲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幹部任用等事項上謀取利益,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計折合人民币 2.61 億餘元。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追究韓勇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韓勇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韓勇進行了最後陳述,并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庭審最後,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各界群衆近三十人旁聽了庭審。
(總台央視記者 奚丹霓 張賽)
©2024 中央廣播電視總台版權所有。未經許可,請勿轉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