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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文化産業評論
近日,知名微博大 V 洪榕發布了一則有關自媒體 " 前台實名制 " 的消息,引發了網友們激烈的讨論。随着網絡的日益普及和網民的飛速增長,自媒體在媒體生态中的崛起帶來了一系列複雜的現象。針對虛假信息、網絡犯罪、網絡暴力等的潛在風險,國家推出了一系列政策,以達到對互聯網環境更嚴密的監管。如今,社交媒體 " 匿名 " 的底色正在逐步褪去,在互聯網 " 前台實名制 " 的号角吹響之時,我們該如何應對這項政策變革?它又将如何影響我們的日常生活?
前幾日,一則有關 " 自媒體前台實名制 " 的網傳消息吸引了社會各界的關注。微博知名大 V、洪大教育創始人洪榕發微博稱:" 全網自媒體要實施前台實名制了,就是大 V 的真實姓名要在一級頁前端展示。粉絲可以知道自己關注的大 V 究竟是男是女,是現實中的誰了。估計有些大 V 會消失。"
他在評論區補充了落實細則:"10 月底之前,100 萬粉絲的自媒體賬号前台展示真實姓名;12 月份,50 萬粉絲的自媒體賬号前台展示真實姓名;10 萬粉絲的自媒體賬号,在後台完成身份實名認證,且在前台展示職業信息。"
随後,該消息得到了包括微博 CEO 王高飛(@來去之間)在内的多名知名大 V 的認證。
其實早在今年七月份,前《環球日報》總編輯胡錫進就曾公開建議,各平台百萬博主都應當實名。如今,伴随着互聯網政策的進一步收緊,該倡議似乎正在逐步成爲現實 ……
不過,從覆蓋的領域來看,該新規所影響的範圍是有限的。據胡錫進稱,這次推行的自媒體前台實名制,目前僅限于時政、财經和娛樂領域。而 vlog 日常、美食、科技、寵物、美妝等領域暫且不會受到影響,僅僅以日常生活等内容爲主的自媒體工作者們無須公布個人背景信息,可以稍稍放心。
此外,從粉絲數量劃分來看,微博 CEO 王高飛(@來去之間)也在評論區對前台實名制的評判标準進行了更明确的界定。據他的回複稱,是否需要前台實名是從 " 媒體 " 的角度考慮的,隻有具備了一定的 " 媒體影響力 ",才會被要求在主頁展示真實身份。而在博主的粉絲量級方面,首輪隻會限制粉絲量 100 萬的博主,而未來最多隻到 50 萬的博主,普通人依然沿用後台實名的标準。
爲什麽要前台實名?
美國傳播學者賴特在其 1959 年《大衆傳播:功能的探讨》中總結了 " 四功能說 "。他認爲,大衆傳播的功能包括:環境監視(傳播信息)、解釋與規定(輿論引導)、社會化功能和娛樂功能。自媒體相較于傳統媒體和官方媒體而言,是以私人化、平民化、普泛化、自主化的方式傳播事實和新聞的媒介,同樣具備以上四種功能。而借助于互聯網這一全新領域,自媒體發揮的四大功能有其獨特性、局限性。尤其在時政、财經、娛樂等領域,其特征更爲顯著。
首先,是其話題性和關注度。
一個内容能否引起廣泛的讨論、進而擴散傳播,歸根結底取決于其話題性的強弱。相較于生活、美食、萌寵、科技等領域,時政新聞、娛樂訊息等内容的 " 信息價值 " 大于其 " 展示價值 ",主要目的是向公衆傳遞信息。而此類社會熱點關系着基本的民生問題,符合人們的日常生活對信息的需要,更易受到關注和讨論。
根據微博發布的《2023 上半年微博熱搜趨勢報告》顯示,在 2023 上半年的微博熱搜中,社會熱點和娛樂熱點占全部微博熱搜的 70%,而科技、美食等其他垂直領域,加起來總共隻占全部微博熱搜的 30%。這同樣證明了新聞、娛樂領域強大的 " 話題性 "。
第二,是其傳播力和擴散性。
自媒體平台賦予了用戶全新的" 雙重身份 "。得益于自由化、平民化的媒介特征,互聯網挑戰了官方媒體的高度權威性,消解了傳統媒體的單向傳播特征,實現了" 去中心化 "。用戶既是信息的接受者,又是信息的發布者和傳播者,打破了傳統媒體中二者相對獨立的壁壘。互聯網作爲一個 " 開放 " 的平台,通過 " 點贊 "、" 評論 "、" 轉發 " 等話題擴散方式,給人們提供了表達觀點、交流想法的便捷渠道,其社交性圈層結構讓信息更容易傳播和擴散。因此,這種信息傳播模式憑借其 " 速度快 "、" 範圍廣 " 的特點,爲争議性話題在短時間内迅速發酵提供了契機。
在此過程中,自媒體大 V 憑借其龐大的影響力,常常起到 " 哨兵 " 的作用。他們能夠将原本不起眼的信息迅速公之于衆,吸引大批用戶的關注和參與,如同在茫茫草原上燃起一把 " 火 ",使得話題迅速傳播、擴散,實現事件從 " 冷 " 到 " 熱 " 轉變的關鍵。洪榕發布 " 大 V 前台實名制 " 信息的事件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
由此可見,話題性領域中百萬級大 V 的内容影響力極大,不容小觑。
其三,是其信息的真實性與客觀性。
衆所周知,任何信息隻有經過了考證,才能被确認爲新聞事實。沒有經過采訪、認證的信息是無法判斷其真假的。一般認爲,權威性的傳統媒體可以通過調查、走訪、采證等方式,來驗證信息的真實性。它們的内容相較而言更爲可靠,信息來源有迹可循。然而,非官方的自媒體博主們并不具備 " 考證 " 的權利,更多的是将已有的消息進行發布和二次傳播。因此,信息的來源是否可靠、信息是否經過證實卻無法确認,這樣的傳播是有很大的風險的,尤其在關乎民生問題的時政、财經等領域。
同時,自媒體平台的自主性賦予了創作者們更多的表達自由,其行爲和道德規範主要依賴于 " 自律 "。在缺乏約束力的情況之下,爲了追求 " 時效性 " 而不對信息加以甄别進行發布的自媒體不在少數。很多謠言傳播的典型事件中,常常能發現頗具影響力的自媒體大 V" 推波助瀾 ",使得不實信息大範圍擴散,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另外,官方媒體發表的内容通常更爲客觀、統一,而知名網絡大 V 沒有那麽多 " 條條框框 " 的束縛,每個人思考問題的立場不同、經曆不同、知識儲備不同、思維能力不同,呈現出個性化與多元化的特征。作爲自媒體的 " 意見領袖 ",應對不同事件和話題,大 V 們如果不具備客觀、全面的視野,較易在評論時有所偏差,可能會有立場不當、角度偏激、裹挾情感、感性大于理性的行爲,進而對話題作出不恰當的輿論導向。
其四,是泛娛樂與商業化。
尼爾 · 波茲曼在《娛樂至死》中寫到," 娛樂至死的可怕之處不在于娛樂本身,而在于人們日漸失去對社會事務進行嚴肅思考和理智判斷的能力,在于被輕佻的文化環境養成了既無知且無畏的理性文盲而不自知。" 娛樂功能是大衆傳播的附屬功能之一。娛樂新聞通常以輕松、娛樂性爲導向。值得關注的是,言論環境會潛移默化地影響人們的理性判斷和思維慣式。因此,娛樂領域話題的内容形式和它出現的時宜性也應受到把控。另外,在粉絲經濟和飯圈文化的影響之下,娛樂領域的内容時常侵犯話題人物的隐私權,進而對他們的私生活造成困擾。
進一步來講,從表面上看 " 收割流量、博人眼球 " 的行爲,深層原因大多是利益的驅使。爲了追求點擊率,自媒體博主們誇大其詞、憑空捏造内容的現象時有發生。這樣的行爲不僅是以不正當的渠道謀取商業利益,而且還會占用社會資源、對當事人造成傷害。
由此可見,自媒體在媒體生态中的崛起帶來了一系列複雜的現象,涉及内容的話題性、傳播力、信息真實性和娛樂化商業化等多個方面。而時政、财經、娛樂等領域的内容因其 " 強 " 話題性,理應得到更多約束和規範。
反觀過去,随着網絡的日益普及和網民的飛速增長,針對虛假信息、網絡犯罪、網絡暴力等的潛在風險,國家推出了一系列政策,以達到對互聯網用戶更嚴密的監管。如今,互聯網用戶 " 前台實名制 " 的号角似乎已然吹響。從後台實名認證、到 IP 地址的露出、再到實名信息前台展示 ……社交媒體 " 匿名 " 的底色正在逐步褪去," 披着馬甲沖浪 " 已成曆史," 公開、透明 " 是規範網絡環境的必然趨勢。
前台實名會有什麽影響?
那麽,這項可能到來的變化,究竟會産生什麽樣的影響?
對特定領域的百萬級自媒體博主而言,首先,前台實名制政策有助于提升他們發布内容的質量,規範其内容的準确性。自媒體實名制要求相關領域的自媒體從業者們在前台展示真實身份,這一定程度上會讓大 V 們在發布内容時更加 " 謹慎 ",進而提高信息的可信度,減少虛假信息的傳播對社會造成的惡劣影響。博主也将受到群衆的監督,使其對自身的言論和行爲負更大的責任,這有助于減少網絡暴力、惡意引導輿論等行爲。
其次,前台實名制也進一步規範自媒體大 V 們實行輿論監督,促使其正确發揮社會帶動作用。自媒體平台中的輿論監督,常常調動起網民受衆群體。通過發動 " 群衆的力量 ",網民們能夠迅速收集和整理與事件相關的事實信息,推動監督和輿情的深化。自媒體作爲權威媒體的補充,應當擺正自己的位置,正确發揮其影響力。
同時,前台實名制也将有助于遏制自媒體博主在輿論監督中的不良行爲:包括但不限于:利用其影響力進行牟利,搜集、發布一些未經核實的負面信息,惡意诋毀;以曝光威脅監督對象,對當事人進行敲詐勒索等。
對于普通用戶而言,前台實名制賦予了大衆衡量信息準确性的 " 标尺 "。在身份信息公布之後,人們可以借此判斷信息的可靠性和權威性,進而有選擇性地進行反應,也是對信息二次傳播的又一重 " 篩選 "。
對于有關部門而言,前台實名制政策需要自媒體平台加大審核力度,以确保博主的實名信息得到落實并正确展示。這無疑将增加平台的管理成本,因爲他們需要投入更多資源來執行政策,以确保用戶遵守規定。此外,相關監管人員應實行強有力的法律和監管,完善法律體系,嚴厲打擊網絡暴力,并對濫用他人的實名信息、侵犯他人私生活等不法行爲予以制裁,确保自媒體工作者們的安全和隐私。
結語
總而言之,更大的影響力,意味着更大的責任。
今年九月,中科院發布的新規定提到,院士不能發表與自身研究領域無關的學術意見。這項舉措規範了院士們的科研活動和社會活動行爲,體現了人們對于信息權威性和可信度的重視,也進一步強調了院士的公衆形象和社會責任。院士們是如此,自媒體人亦是如此。百萬級自媒體博主肩負着巨大的社會擔當。他們的責任不僅僅是發布内容,也需要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和職業操守,确保信息的準确性和可信度,遵守道德規範,并堅守法律底線,以積極的方式推動社會的進步。
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發表想法、張揚個性或發洩情緒,都應當對自己的一言一行負責。
我們依然任重而道遠。
參考資料:正确發揮 " 自媒體 " 的輿論監督功能 _ 張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