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北京某小區的自如租客小李反映,在自己入住期間,家庭用水被接入 " 中水 "。對此,長租機構自如高度重視,第一時間與物業、自來水公司、房屋持有人(業主)等相關方核實。
經核實,長租機構自如并未對該房屋用水管道系統進行過改造。同時,包括此租客居住房屋在内,該小區中水管并未接入城市中水系統,而是接入了小區所在村中的井水,今年 3 月份經水質檢測機構檢測合格。而在房屋實際用水時,用戶可通過閥門自行選擇使用自來水或井水。針對此事,自如接到租客反饋後,已将該房間用水樣本送檢水質檢測機構。
自如與涉事小區工程部電話溝通記錄
據了解,該租客于 2023 年 5 月入住自如,于 11 月 20 日發現隻有中水表 " 走字 " 後向自如反饋。自如相關負責人第一時間上門核實,并将樣水送檢。
同時,從小區工程部相關人員處獲悉,小區目前隻接入自來水公司的自來水,未接入自來水公司的中水。對于租客反映的中水管道,實際引入的是小區所在村中的井水,在今年 3 月進行水質檢測後顯示合格。該小區工程部表示," 将井水入戶後接到中水表上,所以造成了誤認爲是中水的情況。目前大部分小區居民家庭,都是這樣接入井水 "。對于自來水公司的中水何時接入小區,将另行通知。
另據該房屋業主介紹,在居住時,可通過水箱内設置的閥門,自行調節選擇不同的生活用水,既可使用自來水,也可使用中水表管道接入的井水。
自如作爲目前房屋的委托運營企業,已将水樣送檢并就上述情況與租客解釋溝通,在水樣檢測結果後将商談進一步舉措,以保障租客居住和用水使用安全。
對此,北京市雙利律師事務所律師劉琳表示,小區管理方及房屋持有者,對小區中水管實際上長期接入的是井水,應盡到告知義務。出租機構如未對房屋用水管道進行過改造,對此事無直接責任。作爲房屋出租運營方,應該在水質檢測結果出具後,安撫溝通好租客後續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