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月 6 日,一則禁酒令通知引發熱議。
禁酒令由來已久。這則備受争議的禁酒令,發布主體為中國人民财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簡稱 " 人保财險 ")黨委辦公室。它特殊在,除了嚴禁在工作日的上班時間飲酒,還嚴禁在工作日下班時間飲酒。禁酒令适用對象為人保财險各級機構和全體員工。
人保财險的普通員工不知作何感想,但網友已經坐不住了。
國有國法,家有家規,公司也有公司的規章制度。但不管怎樣,都要合法合規。人保财險的這條禁令,于法無據,于理不合,于情不通。
法律上,此禁令于法無據。員工與公司屬于雇傭關系。規定的工作時間之外,員工有權支配個人生活,隻要不違法違紀,公司無權制止。公歸公,私歸私,禁止員工下班時間飲酒,就是擅自侵入員工的私人領域。哪條法律規定公司有權幹涉員工的下班生活?誰賦予的權力?
情理上,此禁令有悖人性。許多地方頒布的禁酒令,多适用于工作時間,在工作日的上班時間和午休時間禁酒,有利于領導幹部和員工保證良好的工作狀态。禁酒令若涵蓋下班時間,适用對象往往也是特定公職人員。
人保财險是一家體量大的國有企業,對領導幹部的飲酒行為予以規範,尚能理解。但對于普通員工而言,未免手伸得太長。員工下班了,親朋相聚時飲一兩杯,吃飯時小酌一口,都是人之常情,并不傷天害理。再者,如果真要禁,如何落到實處?假如員工在自己家飲酒,公司管得着嗎?管不着的話,所謂禁酒令豈不成了一紙空文?
人保财險的禁酒令,看似問題不大,實質是權力的僭越。員工如果順從接受缺乏法理基礎的禁酒令,公司就能以任何理由,出台 " 禁遊令 ",禁止員工出遊;出台 " 禁聚令 ",禁止員工參與大規模聚會 …… 開了禁酒令一道口子,等于賦予權力僭越正當性。
小到一家公司,大到行政機關,在哪怕最小的政策和規範上,也不能不遵守權力邊界,以維護個體權利不受侵犯。這便是民之所望、心之所向。
撰文 | 柴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