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真的
房主卻是假的
南昌一房産中介老闆
誘騙前員工和自己一起演戲
竟合夥騙取他人 60 萬!
案情回顧
2022 年 2 月
陳某經前員工熊某介紹,認識了正在尋找學區房房源的趙某夫婦,陳某便将相關售房信息以大幅低于房主的報價,介紹給了趙某夫婦,并以簽訂陰陽合同賺取 4 萬元差價的方式,誘騙前員工施某和熊某配合扮演房主,最終騙取趙某夫婦購房款人民币 60 萬元。
2022 年 3 月
陳某将所得人民币 60 萬元用于償還個人債務。
2022 年 7 月
趙某夫婦在陳某店裡發現被騙後報警。
2022 年 8 月
陳某退賠趙某夫婦損失人民币 5 萬元。熊某、施某賠償趙某夫婦共計人民币 15 萬元。
法院審理
南昌縣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陳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騙取他人财物人民币 60 萬元,數額特别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被告人陳某明知他人報警後在現場等待,歸案後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屬自首,且自願認罪認罰,依法可減輕、從寬處罰。被告人陳某此前退賠趙某夫婦人民币 5 萬元,對被告人陳某可酌情從輕處罰。
綜上,為保護公民的财産安全不受侵犯,判處被告人陳某有期徒刑八年,并處罰金人民币 4 萬元;責令被告人陳某退賠被害人趙某夫婦人民币 40 萬元。
法條鍊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
詐騙公私财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财産。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買房套路多
購房需謹慎
付款前保持警惕
以免上當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