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确立的 " 期限内無理由退貨 " 規則,立法目的是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消除網絡購物信息不對稱和實物與描述不符等風險,增強消費者的購物信心。然而,這一權利的行使并非無條件,消費者在享受這一便利的同時,也需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不得損害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和其他消費者的正常利益,更不能以此實施犯罪行爲。
男子胡某惡意利用電商平台 " 期限内無理由退貨 " 規則," 買真退假 ",騙取貨款 227 萬多元,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今天(19 日)披露了此案的審理結果,胡某被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 11 年,剝奪政治權利 2 年,罰金 11 萬元。法院判決的依據是什麽?
網購後 " 買真退假 " 騙取 200 多萬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法官劉傑,是審理胡某詐騙案的合議庭審判長,她介紹,胡某在網購過程中發現申請退貨時,平台在沒有實際收貨前就能退款,快遞員在接收包裹時也沒有認真審核,就萌生了通過 " 買真退假 " 的方式騙取錢款的想法。
劉傑:2021 年 12 月至 2023 年 4 月間,胡某下單購物後,通過虛構退貨理由,線上申請退貨退款,線下向某公司寄回與所購商品不符的低價物品的方式騙取退款,共計人民币 200 餘萬元。後來胡某将未退回的商品通過二手交易平台售賣獲利人民币 180 餘萬元,被告人胡某後被抓獲歸案。
胡某是如何被抓獲的呢?
北京朝陽法院法官助理郭秀清:2023 年 3 月,本案被害單位發現有顧客在平台訂購相機、鏡頭、奢侈品包、高價值顯卡等商品,收貨後,該顧客以各種理由頻繁進行退貨。經被害單位調查核實,該顧客所退商品均被調包,發回商品是價值遠低于其所購商品價值的物品。
被害單位報警後,去年 5 月 27 日,胡某被抓獲,公安機關起獲并發還被害單位包、相機、顯卡等物品,價值共計 612 700 多元。而被胡某 " 買真退假 " 的商品,金額都比較高。
郭秀清:例如價值 45,000 餘元的顯卡,28,000 餘元的相機,21,000 餘元的手表等等,大部分的涉案物品價值超過人民币 5000 元,以相機、鏡頭、顯卡、遊戲主闆等物品爲主,僅有極少量的運動鞋、角色扮演頭盔,價值爲人民币 800 元左右。
法院:構成詐騙罪且數額特别巨大
在法庭審理的過程中,胡某能對其作案手段基本如實供述,有一定的認罪态度和悔罪表現,家屬也代爲退賠了部分錢款在案。胡某的辯護人發表辯護意見認爲,胡某的行爲應通過民事途徑解決,法院認爲,胡某的行爲并非一般民事欺詐行爲,具有刑事可罰性。
審判長劉傑:經審理,法院認爲,胡某在長達一年多的時間内,用多個賬戶收貨電話及地址頻繁下單,填報不真實退貨理由後申請退款,不符合正常消費交易規律。
辯護人關于胡某的行爲可能構成合同詐騙罪、侵占罪的辯護意見,法院不予采納,認爲檢察院指控被告人胡某犯詐騙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确實、充分,罪名成立。
劉傑:胡某的行爲一方面實施了虛構多個買家交易的行爲,造成了多個買家真實消費的假象,作案手段隐蔽,使平台難以快速發現。另一方面也證實了其主觀明知其行爲的非法性。其次胡某在商品到貨後不去取件,直接提供寄件信息,讓快遞公司将貨品直接向二手購買者寄出,足以證明其在下單時就已經産生了 " 買真退假 " 的主觀故意,其虛構退貨事由申請退款,利用平台先退款後收貨的時間差,實現了同時對退款及未退回貨物的控制。後通過二手交易平台将貨物賣出非法獲利,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主觀目的。最後被害單位陷入了胡某發起退款後,能夠真實退貨的錯誤認識而給付了退款,造成了财産的損失。所以胡某的行爲構成了詐騙罪。
北京朝陽法院審理此案的合議庭審判長 劉傑
劉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電商平台應當提供 7 日内無理由退貨的服務,同時消費者也應當履行完好退貨的義務,爲方便廣大消費者電商平台根據用戶的信用度提供了退款秒到賬服務,初衷是優化用戶體驗,并非爲不法分子開通便利通道,消費者應當遵守誠實信用的市場交易原則,線上申請退貨退款後,應在保障不影響商家二次出售的前提下,線下真實完好的退回商品。網購平台運營商應優化退貨流程,切實履行審核義務,提高風險防範的能力。
監制丨王磊
記者丨孫瑩
編輯丨李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