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新京報報道,安徽一村民用皮卡運輸柴油被路政部門罰款 3 萬元,此事引發關注,也有律師認爲處罰不當,不過這個事情似乎并不是報道裏說的這麽簡單,分享一點信息供參考。
大家好,我是關注新聞和法律的老梁。
這個事兒昨天也是上了熱搜,根據新京報我們視頻的報道,這個農民說是自己打了一千多塊錢的柴油,駕駛皮卡車去加油站打柴油被路政部門查處,被罰 3 萬元。
據報道這個農民顧先生已經提起行政複議了。
這個事兒昨天引發了熱議,一些自媒體也出來指責,基本都認爲農民爲了生産需要臨時運輸少量柴油不應受到如此嚴厲的懲罰。
然後極 · 目新聞也有一個報道,這裏還專門采訪了律師,認爲這個執法或适用法規不當。
到昨天晚上抖音淮南交通執法發布了一段視頻回應,說駕駛員顧某某 11 月 2 日上午駕駛輕型貨車運輸三大桶柴油,未取得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擅自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違法事實清楚、證據确鑿。
這裏也給一個明确的法律依據,然後說将進一步優化執法方式,統籌解決好行政執法和群衆需求的矛盾,積極協調相關部門在農忙季節組織合規的車輛和人員服務田間地頭,不過還是再次提醒不要非法運輸汽柴油。
那麽評論區也是頗多質疑,有人質疑這三大桶多大,有人質疑這農機突然沒油了怎麽辦?有人質疑帶打火機是不是也算違法。
我看了一下這個報道非常有趣,就是很多人看完這個報道的理解就是一個農民家裏自用的農機沒油了,買了少量的油來自用,覺得這你都要罰款,太不人性化了。
但是我對新京報講的這個故事很懷疑,這裏分享一點看法供參考。
首先,這個顧先生說他買了一千多的柴油,然後新京報的視頻裏顯示的是一個手提桶,于是很多人認爲就是這麽大的桶。
但一千多的柴油怎麽也得一百多多升,我當時看到這裏一聽他說一千塊錢就覺得有點問題,他這桶能裝一千多塊錢的柴油?那這桶得多大啊?那他的多大力氣啊,這健身博主不得挑戰一下麽,單手拎一千塊錢的柴油?
我查了一下現在柴油的價格差不多 7 塊多一升,咱們按按 8 元一升算也得 125 升,差不多 100 公斤啊。
後來看極 · 目新聞的表述相對更詳細一些,是 1500 元購買柴油,然後用三隻容量 200 升的塑料桶,每個桶裝了幾十升,共裝了一百多升柴油,這桶看着還比較大。說是一百多升,咱們買貴一點 8 元一升計算,也得接近 190 升了,平均每個桶也得 60 多升,當然不清楚是不是勻着裝的,也可能有兩個桶裝的多一點。
恕我直言,這個叫少量麽?你兜裏的打火機好意思跟小二百升柴油比麽?
其次顧先生的收入這個賬目也有點奇怪。
他自稱是賣了 1.8 萬元水稻,又跟村支書借錢才交的罰款,有人就說了,你看農民一年才掙 1.8 萬,罰款就三萬,這合理麽?
那我想問,他一年才掙 1.8 萬,他家自己購置農機,還花 1500 元加油,這合理麽?
如果他一年才賣 1.8 萬的水稻,他的耕種面積根本就沒多大,根據安徽淮安地方政府公布的信息,當地一畝水稻産量接近 600 公斤,根據公開報道安徽當地的水稻收購價是 2.5 元左右,咱們就算是兩塊錢,一畝地産值也得有 1200 塊錢,如果按 1.8 萬塊錢倒推,他家也就不到二十畝地。
什麽收割機這麽耗油?20 畝地要花 1500 塊錢的油?
結果我後來仔細看了一下視頻,他自稱有 100 多畝地,這我就有點疑惑了,他家 100 多畝地水稻就賣 1.8 萬?是你畝産太低還是你賣太便宜了?注意這裏說的不是利潤,是說賣出就這麽多錢。
我理解可能是他正好賣了水稻有 1.8 萬,不是他一年隻有 1.8 萬收益。
但是即便他賣這個說法,我也非常懷疑。
這就說到第三點,村委會給他出具的證明,上邊寫的是他種田并從事農業服務,有收割機,旋耕機等大型農業機械需要備用柴油。
這裏透露出兩個信息,他的農機不光是自己用,而是提供農業服務的,他肯定不白提供,于是這就是個經營行爲了。
第二,他是備用柴油,這不是他描述的臨時需要。
極 · 目新聞采訪律師說,該農戶拉載少量柴油自用并不适用相關條例,那麽請問如果他是爲了提供農機收割服務,運輸一百八十升柴油,還算是少量自用麽?這難道不是經營行爲麽?
包括前邊有的網友說這是臨時需要,這跟村委會說 " 備用柴油 " 對得上麽?
所以整體看下來,這位顧先生沒有大家想象中運輸的那麽少,也很難說是不是純粹自用,是不是臨時急需也不一定,也不會是一年隻收入 1.8 萬,而且顧先生這人說話給我感覺怎麽說呢,1500 塊錢他說是一千多塊錢,100 畝地種地的錢就不可能是 1.8 萬,咱們還沒算他提供農機服務的錢呢,我覺得咱們理性看待吧。
那麽接下來說一下我的觀點。
首先需要說明的是,運輸汽柴油有很大風險,這一點我是非常認同的,對此央視曾經專門報道過運輸汽柴油的問題。
實際上在 2023 年 1 月開始,柴油就被全部列入危險品,所以目前對于運輸柴油需要相應的資質和車輛是沒有争議的。
目前根據《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 2 萬元的,處 3 萬元以上 10 萬元以下的罰款,所以這次執法我認爲在法定權限之内。
其次,很多人把運輸柴油的問題理解過于輕描淡寫,我覺得從法律角度說,實際上這可能是一種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爲,理論上是針對不特定主體實施的危險行爲,其實跟高空擲物和在房間裏給電動車充電有點類似,不出事兒可能看不出危害,一旦出事兒可能造成财産損失甚至威脅人身安全。
而且實際上一直都在對運輸柴油的執法,除了路政部門行政執法,公安機關也會對此類行爲進行查處,比如前幾天極 · 目新聞報道,湖北一名男子買了 2000-3000 塊錢的柴油,到工地給自己的工程車加油,結果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
另外如果違反規定存儲運輸柴油,數量足夠大有可能觸犯非法作業罪,當然這個罪名通常是對經營行爲中存在的違法行爲的追究,普通日常生活不會有這個問題。
但同時如果違法運輸存儲柴油産生嚴重後果,有可能觸犯刑法的危險物品肇事罪,一樣是要判刑的。
司法實踐裏其實會遇到一些非法倒賣運輸柴油的比較多,農民自用運輸一般認爲還是個行政執法事項,但是你别出事兒,出事了就不好說了。
現在媒體和律師朋友都隻談論如何寬容農民,不談這裏邊的法律風險,我認爲是不負責任的行爲,這些農民朋友沒出事當然好,但是萬一出了事兒,可能又要說執法部門執法不嚴,爲什麽不把問題扼殺在萌芽雲雲。
至于網友們,有些人是時而同情心泛濫,時而正義感爆棚,之前很多人說應該學習新加坡的執法,新加坡就是著名的罰款之城,之前新加坡小販賣栗子被罰 2 萬七,人民币是四萬多了,也沒說新加坡罰款太多沒人性,現在中國人執法就開始說罰款多了。
第三,我會認爲這次行政複議還是有的打的,因爲根據行政處罰法,違法行爲輕微并及時改正,沒有造成危害後果的,不予行政處罰。
顧先生這次的行爲,至少目前看是沒有什麽嚴重後果的,我會認爲至少這個條件是滿足不予處罰的,當然是不是初犯,以及有沒有及時改正,這個就看複議機關的判斷了。
但是我還是要說,如果我坐車從邊上過,我并不希望我邊上有顧先生這次開着的車。
第四,其實路政部門提到了,會協調相關部門在農忙季節組織合規的車輛和人員服務田間地頭,不過還是再次提醒不要非法運輸汽柴油,但在我看來這就是相關部門的疏失了,農忙季節又不是什麽突發事件,每年差不多幾個時段,所在地的相關部門應該把工作做在前邊,農民需要柴油就應該讓他能通過合法的方式方便快捷獲取。
做個不太恰當的類比,北京這邊每年雨季,防汛工作就會提前安排部署,街道居委會都、城管、片警會去居民區巡查看有沒有可能發生危險的房子、積水點。
冬天到了又要查訪自取暖的情況,宣傳防範煤氣中毒,挨家挨戶發風鬥之類的,最後今年少出事兒甚至沒出事兒,恰恰是這些基層工作者的功勞。
我們在媒體做配合的宣傳報道的時候管這個叫 " 四季歌 ",屬于到時候就得唱的。
我們當時的心态就是,有一個人聽了我們的宣傳,夏天躲過樹倒房塌,冬天躲過煤氣中毒,那這四季歌就不白唱,也算我們一些微末的功德。
那恕我直言,淮安當地相關部門的四季歌唱的怎麽樣,農民覺得好聽不好聽,愛聽不愛聽,我感覺并不是很樂觀,如果真的因爲非法運輸柴油出了事,涉事的農民自然跑不了,但是沒做好助農工作的諸位又如何評價自己呢?
所以還是希望各地的相關部門能在這個問題上有所作爲,或許因爲你們的工作,減少一次非法的柴油運輸,也可能就減少了一次事故隐患,甚至間接裏算是諸位救下人命,也是善莫大焉了。
所以還請不要小看助農這件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