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12 日,陝西省商洛市商州區法院向起訴離婚的周燕(化名)出具了一份“離婚冷靜期通知書”,告知她 45 天後才能進入起訴程序。作爲長期遭受丈夫家暴的受害人,爲了避免被丈夫找上門,周燕決定住在工作地點的宿舍。
12 月 13 日,商州區法院工作人員表示,訴訟離婚冷靜期是商州區法院的規定,自 2023 年 7 月開始施行。如當事人有被家暴情形,建議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律師表示,法院在訴訟程序中加入“冷靜期”的行爲,會增加受暴婦女的離婚難度,還可能違反《立法法》和《民事訴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