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快報訊(記者 劉遙)近日,江蘇省人民檢察院官方網站公布了一起洗錢案。一男子進了一個詐騙團夥組建的微信群裡,隻要他在群裡幫忙搶 " 紅包 ",就能按比例拿到一定的提成。該男子知道這種 " 天上掉餡餅 " 的好事肯定有問題,但為了賺快錢,還是選擇成為騙子的幫兇。最終,他因幫詐騙團夥洗錢被判了刑。
2021 年 2 月 22 日,常州市民李先生報案稱,有人以出售某軟件為名詐騙。常州市經開區警方經偵查發現,王某有重大作案嫌疑,遂将其抓獲。
據王某交代,他本來在外地打工,因父親身體不适,于是辭去工作回到老家照顧父親。沒了工作,王某想找個賺錢的事幹,好友張某給他推薦了個來錢快的 " 工作 "。
張某說:" 我拉你進一個微信群,隻要在微信群裡搶‘紅包’,就能按你搶到的錢數拿提成。" 王某感到很詫異,怎麼還會有這樣天上掉餡餅的事。張某告訴他:" 這就是‘洗錢’,你隻要進群搶紅包就行,搶完就退群,其它不用多管。"
王某被拉進一個微信群,群裡有 " 客服 " 在賣各類軟件,還以 " 軟件費 "" 保證金 "" 會員費 " 等名義要求客戶在群内直接付款。沒多久,便有客戶在群裡連續發了好幾個 " 紅包 " 付款。王某不管三七二十一,一通搶。搶完後,有人發了新的微信群邀請碼,王某進了新群後繼續搶 " 紅包 "。最後,王某在把搶到的錢都轉給詐騙團夥,領取提成。
據了解,詐騙團夥賣的軟件都是假的,該團夥招募了很多在群裡搶 " 紅包 ",幫忙洗錢的人,這樣可以把詐騙資金分散流轉到不同賬戶,增加警方的偵查難度。
雖然王某知道自己的行為是違法的,但由于錢來得快,他還是選擇了铤而走險。經調查,王某參與詐騙資金共計 2.5 萬元,幫助洗錢 1.2 萬元。常州市經開區檢察院依法對其提起公訴。
最終,法院經過審理,判處王某有期徒刑 7 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币 7000 元。
檢察官提醒,幫助犯罪團夥洗錢的行為屬于共同犯罪,同樣會受到法律的制裁。大家要增強守法意識,提高守法能力,避免陷入犯罪的深淵。
(編輯 陳海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