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31 日,19 歲小夥看房租房被控非法侵入住宅一案在浙江省義烏市人民法院作出判決,王某陽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王某陽的父親王團結向正觀新聞記者表示将會上訴。
" 法院的判決隻有女方口供,也沒有物證能證明兒子犯罪,希望二審法官能夠公平公正地審判。" 王團結告訴正觀新聞記者," 我仍然堅信兒子沒有犯罪。"
法院:排除陸某某脖子傷痕系其他人造成的可能性
據一審判決書顯示,法院認爲,案發地剡溪村随處可見招租廣告,王某陽租房不打房東電話而頻繁找承租人問房東電話,明顯不符合常理。
王某陽第一次去被害人祝某某家時,被害人祝某某以及家人已經明确告知不知道房東号碼,被告人卻一而再、再而三地去被害人祝某某家問房東電話,與常理不符。
根據證人證言以及公安機關在案發現場拍的照片,被害人祝某某家一樓大門口貼有房子招租的硬紙牌,王某陽三次進門卻辯稱沒有看見該硬紙牌,無法采信。王某陽與其女朋友彭某某頻繁微信聊天、通話,卻對尋租事宜隻字不提,且彭某某的證言證實租房子要在年後其過來義烏之後再确定在哪裏租房,足以說明王某陽案發時沒有租房需求。
二名被害人與王某陽均素不相識,沒有任何矛盾或者利益沖突,不存在被害人誣陷、陷害被告人的可能。被害人陸某某報警及時,監控顯示被告人離開現場後沒有任何人進入陸某某家,可以排除陸某某脖子上的傷痕系其他人造成的可能性。
結合全案證據,足以認定被告人王某陽未經被害人同意,非法強行闖入他人住宅,并對被害人陸某某實施掐脖子等行爲,嚴重影響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甯的事實,依法應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定罪處罰。
代理律師:正準備上訴材料
正觀新聞記者聯系到了王某陽的辯護律師周兆成,他表示," 對于這個判決深感遺憾。王某陽的父母表示一定要上訴。現在我和我的律師團隊正在準備上訴材料,下一步我将去看守所會見王某陽,并向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針對關于一審判決,周兆成稱,法院定罪的證據鏈并不完整,僅僅依靠被害人陳述這一孤證定罪值得商榷。一審法院沒有考慮王某陽的無罪辯解,全案僅有女租客陸某的指控來認定王某陽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在沒有其他客觀證據比如 DNA、指紋以及監控錄像等客觀證據驗證的情況下本案還是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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