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決定中止《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部分産品關稅減讓,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對原産于台灣地區的丙烯、對二甲苯等 12 個稅目進口産品,中止适用《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協定稅率,按現行有關規定執行。希望台灣地區采取有效措施,取消對大陸的貿易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