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宗成長期在證監會機關和派出機構多個重要崗位工作,目無法紀,貪欲膨脹,大搞期權腐敗,安排親友作 " 白手套 " 隐藏 " 影子股東 " 身份,以虛假投資理财方式埋設 " 錢袋子 ",是新型腐敗和隐性腐敗的典型;底線失守、執法犯法,接受他人請托為風險公司提供幫助、洩露消息、出謀劃策,掩蓋、延遲風險揭示與處置,嚴重擾亂證券監管秩序,是腐敗問題與金融風險交織的典型。王宗成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甚至在黨的十九大後仍不知止,嚴重損害監管形象,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國證監會黨委研究,決定給予王宗成開除黨籍處分;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證監會紀檢監察組研究,決定給予王宗成政務開除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經河北省保定市監委研究,決定将王宗成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 中新經緯 AP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