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5 日,上海網友趙嶽(化名)發帖稱自己此前在淘寶購物,由于使用體驗不滿意向商家申請退貨退款,被平台駁回。駁回原因系平台收到商家提供的一份 " 影響商品二次銷售 " 拒收證明,疑由順豐快遞開具。
淘寶向趙嶽提供一張《拒收證明》顯示," 收件人當着派件員的面開包驗貨,發現包裹退回機器已經使用,影響二次銷售,收件人拒收。特此證明。"
派件快遞員爲陸某,收件人爲 " 郁女士 ",《拒收證明》文末刊印的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爲 91320681660093572Y,經查是南通順豐速遞有限公司啓東分公司(下稱 " 南通順豐公司 "),落款公章爲 " 南通順豐快遞有限公司業務專用章 ",日期爲 2024 年 10 月 30 日,證明開具人爲 " 袁博 "。
趙嶽感到疑惑,順豐快遞爲什麽可以開具 " 影響二次銷售 " 的拒收證明。
同時,有網友質疑,商家所提供的《證明》系僞造," 假的,公章印迹都蓋不住落款。"
趙嶽向《正在新聞》表示," 淘寶以此作爲(憑證)拒絕退款,我覺得很奇怪,爲啥快遞能開這個證明。"
趙嶽向《拒收證明》中南通順豐公司進行求證," 他們說沒有這回事,沒有開過證明,也不認識開證明的袁博。"
最終,趙嶽以 " 産品質量問題 " 爲由向 12315 投訴,11 月 25 日,商家同意退款。
12 月 6 日,南通順豐公司工作人員陸某向《正在新聞》表示,快遞員無權蓋章出具證明。" 郁女士 " 确爲站點客戶,此前有過貨物拒收行爲,但沒有向快遞員出具拒收證明,不清楚蓋章證明從何而來。
對于證明開具人爲 " 袁博 ",陸某表示公司内查無此人。
對此,《正在新聞》向售賣切割機的淘寶商家詢問公章證明是否系僞造,暫未得到回複。
12 月 6 日晚,趙嶽的淘寶賬号被商家設置 " 限制購買 "。
12 月 11 日,順豐方面人士向《正在新聞》表示,順豐确未出具過相關證明,建議趙嶽報警,順豐願全力協助。
《正在新聞》将上述情況向淘寶客服反饋,并詢問平台處理消費者退款判定規則。
淘寶客服表示,每一個訂單退款協商都會由淘寶專員進行公平、公正的判定,對于蓋章證明會進行核實,目前該訂單已結束,買家已收到退款,無法再次介入。
如需要核實專員判定過程,需再次向淘寶平台提交一份,順豐方面認定商家公章造假的書面證明。
湖南金州律師事務所邢鑫告訴《正在新聞》,僞造公章行爲通常會根據僞造數量、使用情況、對社會的危害程度等因素綜合判斷情節輕重。
本案中,商家的行爲暫不構成犯罪,可能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應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
若淘寶平台對此類行爲有相應規範,平台有權對此類行爲進行處罰。
另外,對于淘寶等電商平台,在知悉平台内商家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時,應采取必要措施,否則可能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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