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報新聞記者 張旭 報道
12 月 13 日,安徽壽縣村民顧先生稱,11 月農忙時農機柴油用完後,他駕駛皮卡車去加油站打柴油被路政部門查處,被罰 3 萬元。
對此,淮南交運執法支隊三大隊稱,處罰是因爲柴油屬于危險品貨物,必須由具有危險品運輸許可的車輛才可以拉運,“不是專門危險品貨物運輸的車輛,拉危險品貨物存在安全隐患。”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顧先生進行處罰,顧先生有異議可申請行政複議。
12 月 14 日,顧先生向海報新聞記者表示,爲交罰款,他賣掉田中水稻 18000 元,又借了 12000 元。顧先生稱,鎮政府已經找了法律顧問來協助進行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