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聞記者 劉宜昕
11 月 28 日中午 12 時左右," 王浩文拐賣兒童 " 案在四川省南充市中級人民法院正式結束了二審庭審程序,法庭決定擇期進行宣判。
庭審結束後不久," 雷公 " 雷武澤和其他被拐孩子家屬走出法院大門,接受了多家媒體的采訪。雷武澤透露,王浩文在法庭上仍然隻承認拐走了 3 名兒童,堅決否認涉及另外 8 名兒童的拐賣指控。在法庭上,王浩文還對一份字據上的 " 王維 "(其曾用名)字迹提出異議,否認該字迹爲其親筆書寫。
雷武澤表示,他向王浩文提出了民事賠償要求,包括尋親交通費、誤工費以及精神損害賠償等,每項索賠金額爲 1 元,總計 6 元。對于之前承認的 3 起案件,王浩文雖然表示願意賠償,但他聲稱自己沒錢,而對于他否認的 8 起案件則堅決拒絕賠償。雷武澤對王浩文的态度表示極度失望。
對于接下來的安排,雷武澤和其他被拐兒童家長将等待二審的宣判結果。一旦二審宣判塵埃落定,他們計劃進一步提起相關的民事訴訟。雷武澤指出,除了他之前提到的 6 元賠償要求外,被拐兒童桂豪的父親也提出了 10 元的民事賠償,這筆賠償意在作爲給桂豪爺爺的燒紙錢,以寄托哀思。同時,雷武澤呼籲其他被拐兒童的家庭能夠團結起來,共同申請賠償,以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