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方給的彩禮被我和小李花了,金銀首飾也賣了,賣的錢也被我們二人打牌輸掉和日常開銷用完了。"女子小熊供述道。
12 月 12 日,貴州省黔南州中級人民法院發布消息,近日龍裏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詐騙案。
小熊和男子小李是一對情侶。今年 1 月的一天,女子小熊在網上浏覽貸款廣告後,聯系網友準備以做醫美爲由申請貸款,并與對方約定面談。
在與網友小周、小宋見面後,二人告知小熊因其征信問題無法辦理貸款,但可以介紹小熊和他人結婚,領取結婚證後小熊可獲得 10 萬元彩禮;婚後由小周、小宋、小李等人帶男方喝酒、嫖娼,小熊屆時便能以男方有過錯爲由離婚,還不用退還彩禮," 等你結婚後,我們帶男方去喝酒、嫖娼,這樣你就可以離婚了,10 萬塊彩禮也不用退。"
小李、小熊同意後,婚戀中介人員田某(另案處理)當日便帶小熊在貴陽某婚戀公司相親,小熊與被害人小鮑相親成功。
今年 1 月 8 日,小熊與男子小鮑辦理結婚登記,小鮑及其家屬支付現金 136666 元給小熊作爲彩禮,小熊按照約定将其中 36666 元作爲 " 中介費 " 交給田某,剩餘 10 萬元被小熊和男友小李償還二人共同債務及支出。
" 中介費 "36666 元由小周等人分配,小周分得 18000 元、小宋分得 8000 元、田某分得 2000 元,剩餘部分被三人共同消費。領證當晚,小熊跟着小鮑及其家人共同前往小鮑家,小鮑根據小熊的要求支付 47970 元爲小熊購買了金首飾。
沒過幾天,小熊、小鮑從小鮑家回來,小熊将小鮑留在酒店獨自離開,其間小李以小熊 " 表哥 " 的身份與小鮑見面吃飯。因與小熊辦理結婚登記以來,小熊多次拒絕與小鮑同居、見面。見 " 妻子 " 小熊行爲異常,小鮑懷疑被騙,遂到公安機關報警。
案發後,四名被告人到案并如實供述了所犯罪行,小熊和小周、小宋對被害人小鮑進行了部分賠償。
▲庭審現場 圖據龍裏法院
法院認爲
被告人小熊、小周、小宋、小李以非法占有爲目的,詐騙他人财物,數額巨大,構成詐騙罪,依法判處四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十個月至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币 30000 元至 20000 元不等刑罰;責令四名被告人退賠被害人損失。
法官表示
" 騙婚 " 是以婚姻爲誘餌詐騙他人錢财的犯罪行爲。在此提醒廣大單身人士,要提高警惕加以防範,尤其對剛接觸沒多久、不了解的結婚對象,要辨别其真實身份、家世背景、人際關系,切莫因 " 婚嫁 " 心切輕信他人,給騙婚者以可乘之機。對方以各種理由索要錢财時,更要提高警惕,如若被騙,要保存好相關證據并及時報案。
來源:新聞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