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14 日,乾縣公安局發布《關于征集中小微民營企業内部腐敗犯罪行爲線索的通告》,網絡質疑該《通告》" 對小微民營企業不友好 "。
《通告》顯示,舉報範圍主要爲中小微民營企業内部人員實施的職務犯罪、挪用資金、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等腐敗犯罪行爲。
乾縣公安局經偵大隊告訴《正在新聞》,該《通告》屬實,本意是保護小微民營企業營商環境,可能是在表述上有點問題,讓大家誤解了。
目前,經偵大隊也未接到相關舉報線索;乾縣公安局已經撤回該通報,停用舉報電話。
乾縣公安局新聞科工作人員告訴《正在新聞》已經将情況彙報上級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