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報新聞記者 黃曉榮 報道
近日,網友小田發帖稱,她在參加北京某知名高校的一場雙選會後,被一家校招企業 HR 職場騷擾。
11 月 18 日,涉事企業一工作人員張先生稱,該企業員工馬某因年近三十歲着急找對象,在雙選會結束後找到小田,想借招聘的機會與其認識,公司已對馬某進行批評。張先生認爲,員工有權利追求個人的婚姻,“确實可能有點不太對,但他沒有做出任何出格的東西。”
女大學生參加雙選會加 HR 微信
被問是否考慮“進一步交流”
小田在網上發布的聊天截圖和相關文字顯示,由于她心儀的一家企業在北京某高校進行校招,于是到該雙選會投遞簡曆。結束後往外走時被男子馬某叫住,馬某向小田主動介紹其公司,反複強調“無門檻、不卡專業、既是招人力也是給他招助理”。馬某還向她索要簡曆,在她多次拒絕的情況下,馬某仍邀請她上車詳談。小田覺得不對勁,但考慮到對方系校招企業 HR,她仍禮貌的添加了對方微信。事後馬某發消息誇小田漂亮、有魅力,還邀請她喝咖啡,還稱自己沒老婆,問她是否考慮進一步發展。
記者注意到,在該貼文的評論區一名網友曬出兩張微信聊天截圖,聊天對象的名字和頭像和小田曬出與馬某的相同,網友留言稱,這系“證據”,并指對方是“慣犯”。該網友的聊天截圖顯示,對方問該網友是不是在北京住下了,還詢問該網友“你身邊單身女孩子多不多 ? 想結婚找對象的 ? ”
11 月 18 日,記者從小田處得知,事發時間在上周。小田稱,在她表示不考慮馬某公司的崗位的情況下,馬某開始邀請她喝咖啡并表達交往欲望。聊天截圖顯示,女孩以改備注的理由詢問馬某名字,馬某将自己的公司名片發給了女孩。名片顯示,馬某是北京某科技公司員工。記者經過查詢,發現北京某高校 11 月 12 日畢業生雙選會公布的參會企業中,馬某作爲企業法定代表人的另一家公司位列其中。天眼查顯示,兩家公司均爲小微企業,且關聯同一個電話号碼。
小田告訴記者,她發帖後接到過馬某所在公司人員打給她的電話,對方認爲這未對她造成實質性影響,馬某當時隻是想認識她。但小田表示,馬某在大學校園裏以招聘的名義騷擾女大學生,這很過分。
小田稱,後來她還收到自稱該公司領導的電話騷擾,她已向學校反映該事件。小田還表示,她目前的訴求是該公司不再給其打電話。
涉事公司回應稱系雙選會結束後邀請
單身男有權追求女孩
記者查詢發現,名片中馬某的電話與上述兩家公司在天眼查上顯示的電話号碼相同。11 月 18 日,記者撥打了該電話,一名自稱是馬某領導的張先生回應稱,看到小田所發的貼文後,已批評馬某做事不成熟,但認爲馬某是雙選會結束後加的小田,單身的馬某有權利跟任何女孩接觸。
張先生告訴記者,公司規模很小,招聘的主要崗位是行政類的,也包括實習生。馬某出身農村,工作賣力,将近三十歲還未結婚,其父母一直催婚,同事也一直幫忙給他介紹,他自己也很着急,而小田在網上發文,涉嫌诽謗。
張先生稱,他與馬某溝通了解到,那天雙選會結束後,馬某到現場去取東西,偶然看到小田,向其介紹了公司和崗位情況,并跟小田要簡曆。之後馬某出于對小田的好感和順路,想借此邀請小田搭車聊一聊,因爲着急開會所以多次催促小田上車,但被小田拒絕。之後,馬某通過微信聯系小田,小田表示不考慮該公司的崗位,于是馬某說自己沒有結婚,也沒有處對象,想跟她認識一下,小田沒有搭理。小田之後問他要備注,馬某以爲女孩有意向認識,願意接觸,便将自己的公司名片發給了小田。
張先生認爲,馬某是在雙選會結束後向小田要的簡曆以及發出邀請,并未發生在雙選會現場,公司不會幹涉員工結婚,作爲單身男子,無論是在工作場合或生活場合,馬某有權利跟任何女孩接觸,隻要沒有違法違規,也能理解。
記者詢問爲何馬某在雙選會結束後還索要小田簡曆,張先生則表示,馬某問小田要簡曆時确實是在招聘,因爲馬某考慮到小田氣質形象很好,可能适合公司的前台或行政崗位,馬某也确實對小田有好感,于是趁着招聘的機會想跟小田了解接觸。
針對小田的貼文,張先生表示,馬某并沒有說偏激的内容,就是表達自己沒娶老婆想同女孩認識一下,他确實可能有點不太對,但是沒有做出任何出格的東西。
記者詢問其他反映馬某與求職學生聊天截圖的情況,張先生稱,是馬某在吃飯過程中認識的,馬某向對方表達了自己還沒結婚想找對象的意願,“表達了一個人真實的心聲。”
張先生表示,馬某并沒有發出侮辱性的語言,不清楚馬某的行爲哪裏不合規、不合法。針對小田向北京高校就業平台舉報該公司,記者詢問該公司是否還能去高校招聘,張先生回應稱:“他們不讓去,我們就不去了呗。” ( 以上内容轉自紅星新聞此前報道 )
企業 HR 雙選會後誇女大學生漂亮表示想認識下
律師:其行爲有不當之處
11 月 19 日,海報新聞就企業 HR 借招聘之機追求女大學生一事,是否合規,聯系了山東載熙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晨陽,她告訴記者,該 HR 的行爲有不當之處。她講到,2021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實施的民法典對性騷擾正式作了明确界定 ! 即違背他人意願,以言語、文字、圖像、肢體行爲等方式對他人實施性騷擾的,受害人有權依法請求行爲人承擔民事責任。機關、企業、學校等單位應當采取合理的預防、受理投訴、調查處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職權、從屬關系等實施性騷擾。
在正常的交流氛圍中,單純地誇贊對方漂亮屬于一種常見的社交互動,就如同人們在日常生活中會對他人的外貌、穿着等方面給予一些正面評價。具體到本案中。
從行爲的合理性來看,雙選會是一個嚴肅的求職招聘場合,HR 的職責是爲企業選拔合适的人才。在這種場景下,HR 過度關注求職者的外貌,即使是在雙選會結束後表達交往意願,也偏離了其工作的本質目的。這種行爲可能會讓求職者感到不适,從行爲的合理性角度,存在不當之處。如果這種行爲給女大學生造成了心理上的困擾、不安或者影響到了她正常的求職活動,那麽就有可能構成職場騷擾。
從行爲的頻繁性和持續性來看,如果該 HR 隻是偶爾一次表達了這樣的想法,且在女大學生明确拒絕後便停止了相關行爲,那麽可能較難認定爲職場騷擾。但如果該 HR 在女大學生拒絕後仍然繼續糾纏,通過各種方式頻繁聯系女大學生,那麽這種持續性的行爲就更有可能被認定爲職場騷擾。
對于公司的回應:企業對其員工在工作場合的行爲負有管理責任。如果 HR 的行爲确實不當,那麽企業沒有對員工進行有效的管理和約束,在一定程度上是存在管理失職的。企業應該建立健全的規章制度,規範員工在招聘過程中的行爲,确保招聘活動的公正性和專業性。
最後,即使馬某單身,也确實有權利和任何異性接觸,但不能否認其利用職務之便接觸異性這種方式的不恰當,我們無論是交朋友還是談戀愛都應當以尊重對方感受爲前提,通過合理合法合情的方式表達自己的訴求。
責編:付興帥
審簽:鄭義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