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安徽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中共安徽省委批準,安徽省紀委監委對安慶市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陸應平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陸應平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拒絕組織挽救,對抗組織審查;罔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接受宴請;無視組織要求,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規向轄區企業攤派費用,加重企業負擔;政績觀錯位、價值觀扭曲,以服務企業之名行權錢交易之實,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謀利,大肆索取、收受财物。
陸應平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衆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陸應平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終止其安徽省、安慶市黨代會代表資格;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