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數額特别巨大 ",在毛奇貪腐案的通報中,這個表述立刻吸引了公衆眼球。一個縣官啊,還不是最發達省的,就能通過各種途徑收受他人 " 數額特别巨大 " 的财物,真是讓人震動。
毛奇出事時是在任縣委書記,目前才 42 歲,也就是說,他的相當一部分貪腐行爲應該都是 18 大之後發生的。反腐形勢都這樣了,仍然就是有一些人不收手,铤而走險,利令智昏成這樣,也算是天要讓他們亡啊。
反腐永遠在路上,警鍾長鳴!